新华社成都11月4日电(记者陈健)记者4日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加快解决因地震毁损而无房可住的城镇居民住房,成都日前出台公积金新政策,规定4个地震重灾区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优惠单笔最大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成都公积金中心日前印发《灾后城镇居民重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和《灾后重建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建公积金贷款是指向在汶川特大地震中房屋受损的灾区城镇居民发放的,专项用于符合规划原址重建、维修加固损坏住房、购买统规统建安居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 按照上述办法,都江堰、彭州、大邑、崇州4个地震重灾区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灾后重建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