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河北省将创建52个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目前共有81个县96个产业申报,相关部门正在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近期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特优区”)是指具有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产出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农产品,拥有较好产业基础和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产业聚集区。结合中国特优区的认定标准,2017年12月原河北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意见》中,对省级特优区认定标准从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质量控制、品牌建设、利益机制、绿色发展、管理保障等八个方面47项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
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与特优区创建的产品既要有“特色”,更要有“优势”。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注册地理证明商标的农产品,是最能体现特色的标志,特优区创建要率先从这些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入手。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至少有123种特色农产品获得了区域公用品牌。
省级特优区管理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发改委共同负责。特优区按照先创建后认定的程序,在具备创建条件基础上,通过深入创建达到认定标准,授予“河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创建,也鼓励县县联合,区域联创。省级特优区认定每年组织一次,由地方政府自愿申报、设区市推荐、省级评审确定。
根据安排,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左右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竞争力强的省级特优区。区域内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基础链条完整,标准化生产和产加销游一体化融合发展水平高,绿色优质高端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一批河北领先、全国一流、世界有名的地方特色品牌,带动全省农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和农村发展能力,为全面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产业支撑。
省级特优区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机制。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特优区每两年考评一次。对考评不达标的特优区,撤销称号并摘牌,通过媒体予以公告,摘牌后区域内经营主体不得再使用该称号。对特色主导产业非农化严重,特色品牌使用混乱,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件等情形的省级特优区,直接撤销并摘牌。被撤销称号的省级特优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