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9月14日电(记者张亮)记者1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获悉,宁夏已出台政策提高贫困县区的村干部任职补贴标准,并在全区范围内提高村级办公经费,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王少林说,宁夏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基础较为薄弱,特别是贫困地区部分村级党组织缺人、缺钱、缺场地。为了补齐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短板,宁夏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加大农村党建投入力度。宁夏明确各行政村按照每村5人的标准核定村干部任职补贴。在中南部9个贫困县区,宁夏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补贴标准由之前的“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提高至3倍。这9个贫困县区的其他村干部补贴标准按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标准的80%执行。
宁夏规定,从2018年起取消“连续任职”条件限制,凡累计任职达到20年、符合相关条件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均享受奖励补贴政策。其中仍在职的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至300元提高至400元至600元,已经离职的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提高至300元至400元。另外,宁夏还在全区范围内将村级办公经费由每村每年2至3万元提高至不少于5万元,各县区将根据行政村人口规模统筹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