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文)记者从水利部了解到,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体进度超出预期,北京、天津、河北等23个省份明确提出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辽宁、黑龙江、广西、陕西、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出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按此计划,中央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将提前实现。
据介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省级工作方案在7月20日前已全部印发,提前5个月完成既定目标。同时,各地积极推进市、县、乡级工作方案的制定出台。
各省份均已明确省级总河长和主要河湖的省级河长。其中,15个省份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总河长;6个省份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河长;11个省份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全国共有306名省级河长,其中258名省级领导担任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的省级河长。河北、山西等16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明确河长建立到乡级;北京、天津、黑龙江等15个省份明确河长建立到村级。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共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不包括村级河长)约20万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长办设立在省水利厅,浙江省河长办与“五水共治办”合署办公。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有序开展。另外,全国约75%的市、县分别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