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出台的《宁夏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本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两处理、两改造”,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厕和改厨。在垃圾处理方面,将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或处理)、县处理”的主体模式,配齐配足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健全高效运行体制机制,同时按照“谁排污、谁付费,谁治理、谁收费”原则,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成本分担机制。
在改厕方面,方案提出,将对中南部缺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不足等不具备水冲式厕所改造条件的,鼓励实施无水马桶等新型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逐步消除露天旱厕。同时,还将与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鼓励在村庄和集镇文化广场、集贸市场、游客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
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开展,方案明确将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经营性公用事业属性,建立完善自治区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县(区)财政兜底、村集体补贴、社会捐助、农户适当缴费的建设和运营维护资金筹集机制。自治区财政对实施污水处理及改厕改厨的村庄和农户,将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