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城’不就是改一下户口本吗?”云南省委农办给出的答案是:“转户只是形,核心是要保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各项权益不受损害,目标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2012年至2016年,云南省重点聚焦进城农民工、城中村居民、城郊农民、易地搬迁移民等群体,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推动了618万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
省委农办城乡统筹协调处有关负责人说,这次“农转城”,省委、省政府是动了真格的,下了大力气,坚持让转户居民“兼有两个身份、同享城乡待遇,享有五项保留、提供五项保障”的政策,既保留了转户居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的使用权、林地承包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权、相关惠农政策”等五项权益,又能享受城镇的“住房、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五大保障体系。
“核心是权益,前提是自愿。”在这5年里,全省的“农转城”工作实现了由注重数量向注重权益保障的转变,由农业人口转城镇户口到更加注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转变。从2013年起,全省每年将可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三分之一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潜力最大的昆明市自2012年开展“农转城”以来,始终把落实转户居民的各项权益作为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的核心,调动了农民转户的积极性,5年累计转户113万人,占全省累计转户总数的18%;景洪市一户“农转城”居民家的孩子在入读云南技师学院时仍然享受着农村学生受资助的照顾政策;通海县“农转城”居民胡光华在转户后遭遇车祸的法院判赔中由一开始的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应赔29万元改为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72万元;全省将进城落户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5年来,云南省全力落实和保障转户群众农村“五项保留”和城市“五个享有”政策,“农转城”居民和城镇居民基本实现了同城同权、同城同酬、同城同保、同城同教、同城同命。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愿意转、稳得住、能发展”,共享城乡统筹成果。
“农转城”带来的效应也是有目共睹的。全省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1年的16.5%上升到了去年底的31.4%。人口的转移,要素的流动,推动了农村各项改革,释放了内需红利。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农业人口转移推动了500多万亩土地流转、210多万亩林权流转、450多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大加快了“三农”改革步伐。与此同时,转户群众累计带动消费900多亿元,新增产值600多亿元,推动了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有效推进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记者 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