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报成都讯(吴书秀)
成都市博览局(贸促会)局长母涛5月22日在成都市贯彻国务院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文件宣传贯彻会暨加强全市展览活动监管工作会上说,成都会展正加强改革和监管,即将出台《加强展览活动监管规范展览活动举办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成都市博览局(贸促会)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展览活动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道路,促进展览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新举措。
据母涛介绍,会展业兴起于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成都已成为中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中国会展名城和国内外重大会展活动布局中西部首选城市。今年1-4月,成都共举办各项重大会展节庆活动150个,其中国际会议21个,展览55个(其中国际性展览10个),节庆赛事活动74个;展览面积9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1%;会展业直接收入21.2亿元,同比增长14.5%;综合收入181.1亿元,同比增长13.7%。但伴随会展市场日趋繁荣,也出现了同类型展会重复举办、少量促销行为有伤社会风化、宣传推广名不副实和不安全隐患等问题。母涛认为:“加强监管是实现展览活动安全有序举办的前提条件,是消除不良展会活动对城市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展览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成都市拟定的《加强展览活动监管规范展览活动举办暂行办法》,目的就是加强对展览活动的监管,规划举办单位的办展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形象。”
即将出台的成都《加强展览活动监管规范展览活动举办暂行方法》共分六部份。第一部份总则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以及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成都市加强展会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暂行规定》文件,首先明确了市博览局(市贸促会)和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博览局、会展办)对会展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并对对展览活动、展览场馆、展览活动举办单位进行了界定。
第二部份职责界定,进一步明确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市博览局和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博览局、会展办)、市级有关部门在展览活动举办和监管中的职责。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展览活动举办单位承担展览活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展览活动的现场管理、交易秩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展览活动实行分级监管。在成都市城区专业展览场馆内举办的展览活动,由市博览局牵头监管;在成都市郊区展览场馆举办的展览活动,由当地商务(博览、会展)主管部门牵头监管;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展览活动的日常监管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三部份审批备案,进一步明确了展览活动的各类审批和备案要求,并作为活动举办的前置条件,为展览活动监管提供信息。
第四部份活动管理,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各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在展览活动中的现场管理、交易秩序维护、安全保障、招商招展、宣传推广、投诉处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倡导举办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现场管控,落实主体管理责任。
第五部份活动监管,主要是建立监管机制,包括市县两级的分级管理制度、展览活动定期通报制度和重点类展览活动综合执法机制、敏感类展会活动监管机制,在成都市范围内建立起区县协同、部门联动的展览活动监管机制,实现展览活动的常态化管理。
第六部份附则,提出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引发群体性投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和重大负面舆情影响、对外虚假宣传的展览活动的管理和处罚的措施。
最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以改革管理体制、推动创新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强化政策引导等为抓手,《意见》提出加快简政放权、推进市场化进程、健全展览产业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人才体系建设等具体要求。
母涛说当前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成都加强改革监管,与成都会展业2013年开始实施的“五化”的发展思路,加快将成都建设成为“国际国内重要会议目的地城市”的 “五化”战略高度契合,这表明成都会展近年开拓出了一条正确的发展道路。当前新常态下成都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加强展览活动监管规范展览活动举办暂行办法》,大力促进成都会展转型升级,服务民生、扩大开放,成都“整个会展业的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