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永苓 记者邓万祥)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放宽准入,强化服务,鼓励农民入社或创办合作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跃上新台阶。2008年9月底,全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6181个,比上年增加420个,成员300多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5%左右;带动农户920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46%左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均纯收入比当地户均纯收入平均高30%左右,高的达到40%--50%。
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特点明显。从业务范围看,主要集中在养殖业、种植业等行业,占总数的86%。养殖主要涉及猪、奶牛、肉牛、鸡、羊、鱼等养殖业,出现了一批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如:资阳川娇养猪、绵阳圣康养鸡、成都黄甲麻羊等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业区域经济特色鲜明,如眉山三苏柑橘、东坡椒香藤椒专业合作社,泸州桂圆、荔枝专业合作社等。从规模上看,中小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居多,出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占总数的84%。从地区分布看,相对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资阳1219户、成都873户、泸州195户、乐山191户、绵阳182户,这5个地区合计占全省总数的74%。从组建类型看,主要分为:涉农企业带动型、支部能人带动型、农民自治型。如巴中南江字库村在村主任的带领下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了外出农民工纷纷回流,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家乡新农村建设现象。
四川全省工商干部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放宽准入条件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催生优化服务,努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放宽出资条件,可以土地经营收益权和知识产权出资。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出资,转换为货币形式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以解决农民出资难问题。
实行登记“零收费”,实行登记就近申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不收取登记费和工本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的登记,成员自有场所无房产证明的,可以以住所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实行登记受理窗口前移。为方便申请人就近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少往返,降低办照成本,各地要将受理窗口前移,县(市)、区局可试点委托具备条件的工商所受理和发照,审核仍在县(市、区)工商局。
建立服务承诺制,建立联系和预约服务制度。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方式,免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办者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印制《办事指南》,制定示范文本,优化办事流程,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建立联系、预约服务制度,及时告知联络员、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及其它便利服务措施。农民专业合作社遇到疑难问题可通过联络员电话预约上门办理有关事项,工商部门在预约后2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上门服务,并对服务结果进行绩效跟踪,特殊情况即约即办。
支持使用带优势农业和特色产品特点名称,鼓励农民农机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字号)核准,只要不与其他在先权利发生冲突、不涉及到禁止条款或不良文化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形,都要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鼓励农民农机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机服务专业化、产业化,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解决农村劳动力紧缺,土地荒废的问题,大力鼓励农民农机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机耕、机播、机收、排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