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邓万祥 吴芸)日前,成都市正式出台了《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规定,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以用这笔公积金购房、租房。
《办法》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租住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年申请办理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已支付的房租金额。提取时应提供当年度内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租金发票(或收据)、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备案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同时,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购买成都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都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城务工劳动者首次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将享受政府的购房补助,节约购房款近1%。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凡是4月10日(含4月10日)起,首次在成都五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