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月21日我国发布了“中央一号文件”,其中对于农村村庄合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鼓励大拆大建,对于有规划好的可以实行先建设。但这并不意味着“合村并居”工作停止了!
“合村并居”是我国农村改变村容村貌,实现农民住上楼的一个发展模式。美丽乡村的建设、新农村的建设确实改变了农村居住的环境,漂漂亮亮的街道,崭新的楼房,有文化广场,有娱乐场所,也有健身器材,还有医院学校,购物超市等等,确实方便了农民的生活,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的幸福感。
但是在“合村并居”过程当中却出现了千村一个模式的状况。也就是统一建成标准化的住宅楼或者是别墅区,让村民搬上去居住,还有一些村民不愿意搬迁,进行了强拆,造成了很多的内部矛盾。农业农村部也重点强调了这一点,而且也做了详细的说明!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专家建议我国目前还不适合大拆大迁大建的新农村建设模式,首先要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才能够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所以现在好多地方“合村并居”这项工作被暂缓了,或者是又出台了相关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合村并居”工作。
“一号文”详细的介绍了我国关于村庄撤并的要求。“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不强迫拆迁,不强迫农民上楼,要因地制宜,不搞高城镇规划外的农村集中盖楼。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农业农村部强调编制村庄规划,在现有的农村的基本状况条件下,注重实用性,不要推倒重来,大拆大建。对于一些独特的乡村面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的农耕文化氛围浓的乡村,保持其独特的风貌,防止千村一面。
中央1号文充分的强调了村庄撤并,不搞不夸风,不搞一个模式的政绩工程。要根据农民的自愿,作出合理的村庄规划,尽量在保持原有的村容村貌进行新农村建设,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不强拆也不强迫农民上楼居住。
但是并不意味着“中央1号文”就把“合村并居”这项工作停止了。“要坚持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建设,合理确定村庄的布局分类,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可以先干起来。”也就是做好一切村庄撤并工作,确实的符合农新农村建设的条件。做好村庄的规划以及拆迁赔偿、选址等等,都要保障村民的切身利益为前提条件。这样工作做好了,可以先着手“合村并居”这方面工作,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
我国的农村比较的散落,而且有的村庄人员居住比较少,甚至出现空村的现象。尽管不强迫农民搬迁,但是如果复合村庄撤并的条件,可以着手进行新农村建设和新农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尽管在某些条件下确实出现了一些矛盾,主要是因为没有做好撤村合并的前提工作,造成了矛盾的增加性。
总之,村庄撤并不强迫农民上楼,不强迫拆迁,不大拆迁,不大重建,这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并不意味着“合村并居”工作停止了。只是严格要求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农民上楼而已,而是要因地制宜,不搞刮风式的“千村一面”的农村建设。如果规划好了,条件成熟了,村民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可以实行村庄撤并。#农业农村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2021中央一号文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