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民政局消息,今年,通州将开展撤村建居试点工作,村民变居民,农村变社区。
那么,什么是撤村建居呢?
撤村改居含义是指撤销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基层组织建设(撤销行政村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
集体土地处置(行政村建制撤销后,农村集体土地原则上依法征用,转为国有)
集体资产处理(行政村建制撤销后,村集体资产仍属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组织清产核资,界定村集体资产享受对象,进行股份制改革)
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理(村改居后,原属村集体或农民经批准建造的集体用房或私房,在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后,准予房屋所有权登记,按规定发放房屋所有权证。但对各类违章建筑,要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村民农转非(村改居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村民就地农转非手续,村民农转非后,享有与市区居民同等待遇,并履行应尽义务)
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道路、环卫、绿化以及用水用电管理)
社保及群团组织关系理顺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济贵介绍,北京市将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密度、地域面积、人文历史、街区功能、居民认同等因素,优化街道行政区划设置。对3000户以上的社区,特别是对全市5000户以上超大社区进行规模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成熟一个,拆分一个。同时,制定《关于撤销村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通州、大兴做好试点工作,重点推进朝阳区推进撤村建居工作。
目前,《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实施。街道和社区是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其规模设置是否科学直接影响着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接下来,北京市将通过落实《条例》,优化调整街道社区设置,以合理的规模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