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分阶段稳步实施、分区域梯次推进
解读专家:叶兴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就“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做出具体部署。当前,全面推动乡村振兴,要注意哪些问题?
叶兴庆: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内的全面振兴,将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等不得也急不得。要根据“两步走”战略部署,科学确定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按照2035年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的目标,把握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节奏和力度。乡村振兴是城市周边乡村、农业主产区乡村、偏远地区乡村面临的共同任务,不同类型乡村发展起点不一样,未来所应发挥的功能作用和布局形态也不一样,需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
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有其各自的规律,但两者之间又有紧密的逻辑关联。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方面应遵循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各自的规律采取针对性举措,另一方面也应从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既各有其规律又相互关联的情况出发,坚持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应找准两者的耦合点,围绕这些耦合点做好统筹谋划、系统布局、协同推进,为两者的协调发展创造共同的基础条件、做好并行保障,建立健全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按照“三权分置”的思路深化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承包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拓展农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价值实现形式。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范围,拓展试点内容,促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使用。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建设农业强国需要,调整完善现行支持政策、创设新型支持工具。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储蓄资源转化为农村有效投资。
出品:科普中国智惠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