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脱贫攻坚任务的全面顺利完成,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地解决,我国的扶贫工作也将进入“后扶贫时代”。后扶贫时代贫困问题呈现出新特点,扶贫的对象、方式、任务也将发生变化,我们要重点把握其中的几对关系,善于通过抓重点带动工作全局向前推进,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取得新进展。
处理好巩固成果和治理返贫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涓滴效应”带动了我国减贫事业的巨大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贫困问题呈现出新特点,已经从普遍性贫困转变为区域性贫困,扶贫工作的重点逐渐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在党中央的组织领导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程度、不同原因的贫困问题,广大党员干部扑下身子,扎根基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注入了强大的动力。8年来,我国累计脱贫人数接近1亿,贫困县全部摘帽,如期完成了脱贫任务。但在已脱贫的地区和人口中,有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造血”能力不足;有的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发展的相对优势不明显;有的就业不够稳定,脱贫的可持续能力不够;还有的政策性收入占比高,依然面临着返贫的风险。如果处置不当,就会影响整个脱贫工作的质量,甚至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这些都需要我们慎始如终,做好巩固脱贫成果和治理返贫的工作。一方面要加强返贫监测,充分运用大数据、定期回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已脱贫地区和已脱贫群众的情况,对出现返贫状况的地区和群众及时帮扶。另一方面要留出政策缓冲期,继续做到“四个不脱”,防止因政策的“断崖式”退出导致大规模的返贫。
处理好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关系
贫困是阻碍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因素,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了开发式扶贫阶段,国家加强了对扶贫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部署安排,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扶贫工作,对扶贫的具体任务、目标要求、方针政策、路径选择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1986年,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在对全国6.7万户农村居民收支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将206元确立为我国绝对贫困线,制定了我国第一个扶贫标准。随着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的变动及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扶贫的标准也多次上调。当前,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我国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的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将成为后扶贫时代扶贫工作的重点。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必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快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增强贫困户持续增收能力,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保障制度,健全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进一步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在脱贫致富道路上越走越远。
处理好物质贫困和多维贫困的关系
《中国农村贫困标准》课题组阐述的贫困是,“贫困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这一定义突出强调了物质条件在人的生存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马克思也指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在脱贫攻坚的过程中,党中央立足实际,把“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目标,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随着物质贫困问题的解决,多维贫困将成为后扶贫时代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在解决多维贫困中,尤其需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继续把增加收入作为解决多维贫困的基础。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只有群众的收入增加,生活富足,才能追求新的更高的需求。二是把消除能力贫困作为解决多维贫困的重点。要大力通过技能培训、职业教育等方式提高贫困群众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功能和脱贫致富能力。三是把消除精神贫困作为解决多维贫困的关键。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引导,改变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增强脱贫的内生动力,通过辛勤的劳动过上富裕的生活。
处理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关系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乡村振兴将成为后扶贫时代和农村工作的重点。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从逻辑关系上看,脱贫攻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也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利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铺好乡村振兴的奠基石。从价值目标上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我国“三农”问题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两者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中。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序衔接关键要在衔接上下功夫。一是在产业体系上,要引导扶贫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构建以现代农业为核心的乡村产业体系,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在政策体系上,要保持现有脱贫政策的稳定性。同时加强政策供给,推动短期政策向长期政策,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转变。三是在人才队伍上,通过“外引”和“内培”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人才支撑。四是在组织保障上,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选好领头人,建强党支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锻造乡村振兴的“主心骨”。
【基金项目:本文为天津市社科规划“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研究专项重点项目(TJSSZX2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周成,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张玲,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周成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