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各省份推荐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经农业农村部研究,确定河北省赵县等120个县(市、区)、北京市顺义区等8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审批试点方案。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底止。各地要指导试点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修改完善试点方案,认真研究审核批复,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试点单位要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增强对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支持政策的精准性,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三、及时总结经验。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调度,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扩大试点示范效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中期进展情况报告,2021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正式文件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联 系 人:李世武 010—59193169 5919311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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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6日
附件
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
试点单位名单
省份
试点单位
北 京
顺义区、平谷区
天 津
武清区、静海区
河 北
赵县、承德县、任县、邯郸市肥乡区
山 西
太谷县、临猗县、曲沃县、长治市上党区、孝义市
内蒙古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尔沁右翼中旗、喀喇沁旗、苏尼特左旗、五原县
辽 宁
铁岭县、北票市、绥中县
吉 林
长春市九台区、长春市双阳区、公主岭市、东辽县、靖宇县
黑龙江
克山县、穆棱市、嫩江县、五大连池市、庆安县
上 海
金山区、崇明区
江 苏
南京市溧水区、沛县、常州市金坛区、金湖县、东台市
浙 江
乐清市、平阳县、嘉善县、金华市婺城区
安 徽
涡阳县、岳西县、宣城市宣州区
福 建
福安市、安溪县、建宁县
江 西
莲花县、玉山县、上高县、吉安县、南城县
山 东
菏泽市定陶区、日照市东港区、滕州市、齐河县、滨州市沾化区、嘉祥县
河 南
安阳市殷都区、西平县、虞城县、兰考县、汝州市
湖 北
枣阳市、孝感市孝南区、沙洋县、阳新县
湖 南
长沙县、衡南县、安化县、祁阳县、安乡县、临武县、岳阳县
广 东
乐昌市、陆河县、廉江市
广 西
田东县、永福县、宁明县、贵港市港南区
海 南
乐东县
重 庆
永川区、江津区、云阳县
四 川
德阳市罗江区、绵阳市安州区、宜宾市叙州区、巴中市恩阳区、汉源县
贵 州
湄潭县、安顺市西秀区、威宁县、盘州市、三都县
云 南
通海县、宾川县、凤庆县、大关县、砚山县
西 藏
曲水县、班戈县、扎囊县
陕 西
礼泉县、渭南市华州区、留坝县
甘 肃
宕昌县、庄浪县、定西市安定区、环县、民乐县
青 海
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互助县
宁 夏
灵武市、平罗县、中卫市沙坡头区、彭阳县
新 疆
沙湾县、呼图壁县、沙雅县
新疆兵团
铁门关市
大 连
金普新区
青 岛
莱西市
宁 波
慈溪市
厦 门
同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