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官方微信通报了一则干部落马的消息。消息的主角,有着十分特殊的身份,他就是齐齐哈尔市殡仪馆法定代表人、市殡仪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红军。据通报,王红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作为齐齐哈尔市殡仪馆的负责人,王红军的大半生,都是在殡葬行业中度过的。1985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六七二部队退役之后,王红军便来到了齐齐哈尔市殡葬管理处,担任殡葬业务员。2002年,从事了17年殡葬业的王红军升为齐齐哈尔市殡仪馆副主任、工会主席,2014年,他又升任为齐齐哈尔市殡仪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市殡仪馆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成了市殡仪馆的“一把手”。然而,也正是在“一把手”的位置上,王红军露出了违纪违法的马脚,最终被纪检监察机构抓了个正着。
王红军所涉及的具体问题,依然有待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调查。不过,作为一个职业生涯从未离开过齐齐哈尔市殡仪馆的干部,他的问题必然与殡仪馆紧密相关。不了解殡葬行业情况的人,可能会对一名殡仪馆领导的落马颇感意外:处理丧葬事务的殡仪馆,到底有哪些腐败的空间呢?然而,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比许多人想象的更加“丰富”,殡葬领域的腐败问题,也比许多人想象的更加严重。
2010年,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原广州市花都区殡仪馆馆长黄燕玲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该案作为最早进入公众视线的一起殡葬腐败案,曾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前,殡仪馆一度被公众当做“清水衙门”,然而这起案件却揭开了殡仪馆腐败黑幕的一角。在黄燕玲执掌花都区殡仪馆期间,供应商跟这家殡仪馆做生意,无论是棺木、办公用品还是火化设备,都必须以货款的10%作为回扣交给黄燕玲,不到两年间,黄燕玲就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0.9万元。
2014年5月,珠海市检察机关查处了珠海市殡葬系统职务犯罪窝案10件12人,该窝案涉案金额超过420万元,个人受贿最多市殡仪馆馆长竟高达155万多元;2015年,安徽省庐江县原殡仪馆馆长陈某,在火化设备采购、改造及维修上给予商家关照,先后收受对方回扣款近30万元。
而发生于2015年的“制造假尸体火化助逝者家属骗取火化证”一案,则更是令人大跌眼镜。这起案件说明:殡葬行业的灰色空间实在不小,以至于即便不是领导,普通的殡葬业务员也有机会腐败。据调查,山东沂南县殡仪馆4名火化工与两名运尸工,使用秸秆、棉被、塑料制造假尸体进行火化,帮助60多个逝者家属骗取火化证,受贿20多万元。
如果仅仅将这些案例当做“个别现象”,显然是对殡葬领域腐败问题的低估。一份来自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的调查表明,仅在2016年一年之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省殡葬行业,就立案查处了贪污贿赂犯罪11件16人,其中单位“一把手”10人,涉及相当一部分殡仪馆、殡葬管理所、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发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广,大大超乎人们的想象。
“白色消费是刚需,而殡葬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极易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多年来,商人为了将丧葬用品送进殡仪馆,不惜花大代价。最终,消费者成了被‘宰割’的对象。”2016年,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一名办案法官分析称,此前发生的多起案件足以说明,部分殡仪馆内殡葬用品利润空间太大,而监管太薄弱。业内人士介绍,一些殡仪馆内出售的骨灰盒、纸棺等用品,未经集中招标,或者招标过程中存在猫腻,因此成为殡仪馆相关负责人“吃回扣”的核心业务。
对于这个问题,有专家分析指出:殡葬领域贪腐高发,根源在于政企不分、管办不分。民政部200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实现殡葬服务经营的公平、诚信,殡葬管理监督的公开、公正。据新华社记者调查,一些地区殡仪馆属于民政部门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甚至作为管理执法部门的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与殡仪馆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如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致使现金充裕的殡仪馆极易成为民政部门的小金库、少数领导的“提款机”。
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几乎所有人在自己生命的终点,都要与殡仪馆打上一次交道。殡葬事业是事关千家万户的重要民生领域,这个领域倘若不能充分发挥其公益性,因为腐败问题而造成老百姓“死不起”的情况发生,后果不堪设想。最近几年,国家大力打击丧葬领域的腐败乱象,显然找准了这个民生“痛点”,我们也期待殡仪馆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地方,而不再成为非法利益滋生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