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田杰雄)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消息,在近日印发的《2019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显示,2019年江西将继续选择2万个左右自然村组展开整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据悉,每个村点将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等建设项目。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为建设“五美”乡村,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战,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良好基础,方案重点对村庄连片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垃圾第三方治理等作出安排。方案中提到,为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江西将继续选择2万个左右自然村组开展整治建设。全面启动36个美丽宜居县(市、区)试点建设,同步推进美丽宜居乡镇(村庄、庭院)试点建设,努力建设一批美丽宜居乡村。
方案中提到,省级村点继续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5:2:3比例预算安排标准,每个村点安排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其中省15万元、市6万元、县9万元。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等建设项目,并应张榜公示。根据进度,确定资金拨付到村批次和具体时间,确保拨付到位。
而关于村落的选择分配原则,方案中也进一步指出,会按照普惠制,按乡村人口数和村民小组数两因素权重进行分配。同时,依据四年算总账平衡原则,统筹平衡2017年到2020年的资金和村点安排,而不符合布局规划、已规划移民搬迁、位于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重大项目规划区内的村落则不在选择范围内。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省25户以上不迁并宜居保留村组将基本完成整治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