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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重庆四川联发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的通知

来源: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30
摘要:重磅!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各有关司局,重庆市各

 

 

重磅!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重庆四川联发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各有关司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四川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现将《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规划

前  言

  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是以重庆主城和成都为核心,以连接两地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长江水系沿线市区(县)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区域。区域内生态禀赋优良、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是我国西部人口最密集、产业基础最雄厚、创新能力最强、市场空间最广阔、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列入102项重大工程项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要求“编制印发实施巴蜀文化旅游走廊规划”。为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的中心城区及万州、涪陵、綦江、大足、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璧山、铜梁、潼南、荣昌、梁平、丰都、垫江、忠县等27个区(县)以及开州、云阳的部分地区,四川省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除平武县、北川县)、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除万源市)、雅安(除天全县、宝兴县)、资阳等15个市,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重庆市和四川省全域范围。本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限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础条件

  川渝两地历史文化悠久,文物古迹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类型多样,自然景观独特;旅游资源禀赋好、数量多、品质高。现拥有8项世界遗产、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7个国家一级博物馆、148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6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个世界地质公园、23个国家地质公园、3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3个国家森林公园、2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5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5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0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66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6个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83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不断深入,两地人员往来更加密切,科创和产业互融共进,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加快形成。重庆、成都国际航空双枢纽建设有序推进,铁路网渐趋完备,高速公路网基本完善,长江黄金水道运输能力逐年提高,基本建成多层次、多样化、网络化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跨区域合作机制逐步建立,资阳—大足、遂宁—潼南、万州—达州—开州、渝北—广安、合川—广安—长寿、城口—宣汉—万源等毗邻片区已率先开展深度合作试点,为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打下了较好的合作基础。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为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带来新机遇。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重庆和成都双核相向发展、联动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区域文化和旅游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较为突出,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尚不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品牌影响力仍需提升。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也将在一段时期对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形成影响

第三节  重大意义

  推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引领区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培育我国文化和旅游新发展空间、打造全国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增长极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路径模式,为全国提供区域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样板;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提升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整体竞争力,打造国际知名文化和旅游品牌。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为导向,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格局,强化重庆主城和成都的核心作用,引领带动区域文化和旅游统筹协同发展,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走廊。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发展大众旅游,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推进区域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层次改革,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积极推动更高层次开放。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大力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赋能作用,加快推进数字文化、智慧旅游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正确处理生态保护、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全过程,促进绿色旅游发展。

  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化引领旅游发展、以旅游促进文化繁荣,打造富有文化内涵、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精品,让人们在旅游中感悟文化之美、增强文化自信。

  区域协调,合作共建。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着眼于“一盘棋”整体谋划,发挥优势,做到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显著提升区域文化和旅游整体竞争力。

第三节  建设定位

  全国文化旅游发展创新改革高地。加强创新策源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现代旅游业体系,增强对全国文化旅游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建设文化旅游发展强劲、创新活跃的增长极,打造全国文化旅游发展创新改革高地。

  全国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样板。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跨区域合作,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形成一体化发展市场体系,打造全国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样板。

  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加强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构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品牌体系,促进旅游消费升级,建设包容和谐、美丽宜居、充满魅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打造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

第四节  建设目标

  到2025年,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建立,文化旅游领域改革创新高质量推进。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多元融合的消费业态不断丰富,高品质消费空间基本形成,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品牌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到2035年,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国文化旅游发展创新改革高地、全国文化和旅游协同发展样板、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基本建成,具有较高的国际品牌影响力,成为我国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活跃增长极和强劲动力源。

第三章  空间布局

  统筹区域山水相连、历史同脉、文化同源、资源禀赋突出等特征,兼顾协同共建、互补共赢、产业融合、均衡发展等原则,以重庆主城和成都双核为驱动,以成渝古道、长江上游、成绵乐三条旅游带为串联,以“五横五纵”多条旅游支线为骨架,串接生态旅游大环线,推动七个特色旅游区合作联动发展,共同构建“双核、三带、七区、多线”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  双核驱动

  重庆都市核。以重庆主城为核心,丰富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构建“两江四岸”文化旅游休闲核心区、中心城区文化旅游休闲集聚圈、主城新区旅游休闲和乡村旅游发展区,强化都市旅游集散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世界知名都市旅游目的地。

  成都都市核。以成都为核心,突出成都旅游都市型、国际化和综合性的特点,加快休闲消费提质扩容和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文商体旅融合发展优质产品,建设世界文创、旅游、赛事名城和国际美食、音乐、会展之都。

第二节  三带引领

  成渝古道文化旅游带。依托成渝中轴交通干线,强化成渝双城枢纽集散功能,串联成渝地区中部城市群,辐射带动遂宁、南充、内江、自贡、资阳、大足、荣昌、永川,活化利用成渝古道历史人文资源,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推动打造多条旅游线路,促进成渝地区中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长江上游生态文化旅游带。依托长江干流,串联以宜宾、泸州、重庆主城、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为中心的生态文化旅游发展集聚区,辐射带动乌江、嘉陵江、大宁河、沱江、赤水河沿线城镇群,连接长江沿线及腹地文化和旅游资源,大力优化水陆联营联运等特色旅游交通组织方式,重点发展内河游轮、山地度假、都市休闲、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等,助力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建设。

  成绵乐世界遗产精品旅游带。依托G5、G93高速公路,串联成都、绵阳、乐山、德阳、眉山等区域,辐射带动广元、巴中、雅安、西昌、攀枝花等地,发挥三星堆、九寨沟、大熊猫等世界级旅游资源优势,建设世界级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集群,全面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第三节  七区联动

  大峨眉—大熊猫生态文化旅游协同发展区。发挥峨眉山、乐山大佛、大熊猫栖息地等世界遗产资源优势,协同联动四川乐山、眉山、雅安等地,重点发展人文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打造主题研学、禅茶康养、高山户外等特色产品,大力推动休闲度假旅游业态升级,建设国内研学旅游发展样板地,加强与环贡嘎、攀西等文化旅游经济带协同发展。

  古蜀文化与嘉陵山水休闲旅游协同发展区。发挥嘉陵江、古蜀道、古蜀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优势,协同联动四川绵阳、广元、南充、德阳等地,重点发展人文旅游、山水观光、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培育嘉陵江生态文化旅游品牌。

  石窟石刻艺术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区。发挥大足石刻、安岳石窟等人文资源优势,深入挖掘成渝中部乡村旅游开发潜力,协同联动四川资阳、遂宁、内江和重庆大足、潼南、铜梁、合川、璧山等地,推动建设资大(资阳、大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遂潼(遂宁、潼南)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两大平台,重点发展人文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等,打造石窟艺术、涪江诗画、田园度假等特色产品。

  大巴山生态休闲与高峡平湖旅游协同发展区。发挥大巴山、长江三峡、巴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优势,协同联动四川达州(通川、达川、宣汉)、巴中和重庆万州、开州、云阳、城口、巫溪、巫山、奉节等地,用好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平台,重点发展自然观光、人文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等,打通水陆环线交通,推动秦巴古道沿线旅游发展,促进大巴山地区与长江三峡沿岸城镇经济社会多元发展。

  武陵山—乌江流域生态文化旅游协同发展区。发挥武隆喀斯特、金佛山等世界遗产以及乌江流域自然生态和人文资源优势,协同联动重庆涪陵、南川、黔江、武隆、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地,重点发展自然观光、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打造乌江画廊、巴渝村寨、工业遗产等特色产品。

  大华蓥—明月山红色旅游与绿色康养协同发展区。发挥华蓥山、明月山红色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协同联动四川广安、达州(开江、大竹、渠县)和重庆梁平、垫江、忠县、丰都、长寿等地,用好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川渝高竹新区、合广长(合川、广安、长寿)环重庆中心城区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平台,重点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山地避暑等。

  民俗文化与江河风光旅游协同发展区。发挥长江及其多条支流(岷江、赤水河、沱江等)自然风光,井盐、酿酒、彩灯、安陶、夏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协同联动四川自贡、宜宾、泸州和重庆荣昌、永川、江津、綦江等地,推动建设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重点发展自然观光、人文旅游、民俗旅游、红色旅游等,打造醉美酒乡、川盐古道、长征漫道等特色产品。

第四节  多线连通

  构筑“五横五纵”旅游通道。依托铁路、国省干线公路和水路,加快打造广元—巴中—达州—万州、成都—阆中—巴中、雅安—乐山—自贡—重庆、重庆—泸州—宜宾、涪陵—武隆—黔江等五条横向旅游通道和巫山—万州—黔江、重庆—广安—达州—城口、广元—南充—广安—重庆、绵阳—遂宁—内江、成都—自贡—宜宾等五条纵向旅游通道,强化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布局,规划开行季节性旅游专列专线,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交通体系。

  构建生态旅游大环线。以岷山—邛崃山—凉山、米仓山—大巴山、武陵山、大娄山四大自然生态屏障为基础,依托沿线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加快旅游风景道建设,构筑生态旅游大环线。强化达州、万州、黔江、巫山、武隆、宜宾、泸州、乐山、广元等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关键节点的旅游集散功能;重点提升达州—城口—巫溪—巫山线路等级;畅通渝东北区域与万州、巫山,渝东南区域与黔江、武隆、涪陵,乐山与雅安南部区域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连接通道,形成互联互通、相互促进的联动发展新格局。

第四章  构建巴蜀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第一节 挖掘弘扬巴蜀文化时代价值

  深入挖掘巴蜀文化内涵。巴蜀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全面梳理巴蜀文化的孕育、演进和发展历程,深入研究巴蜀文化的价值体系,系统发掘巴蜀文化独特内涵,提炼巴蜀人民在长期不懈奋斗中形成的崇德尚实、坚韧顽强、达观友善、开放包容的性格特点和精神特质。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立场,开展巴蜀文化研究和地方史志、档案文献整理编纂,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研究成果。

  弘扬巴蜀文化时代价值。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的基础上,结合时代条件转化创新,赋予巴蜀文化新的时代涵义、精神特质和表现形式。弘扬长征精神、抗战精神、红岩精神、老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震救灾精神等,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基因传承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遵循,把巴蜀文化中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因子融入文艺创作、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彰显时代价值。

  第二节 推进巴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加强巴蜀文物考古研究与保护管理。推进“川渝地区巴蜀文明进程研究”、川渝石窟寺等重大考古项目,加强考古资源调查,提高考古工作水平。健全并发布各级各类文物名录,强化重要文物系统性保护,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提高预防性保护能力。加快推进三星堆、金沙、钓鱼城、邛窑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建设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支持三星堆、钓鱼城、白鹤梁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农耕文化遗产、水利文化遗产依法合规保护。统筹城乡文物保护,健全“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设计和财政经费配套措施,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街区、古民居、乡土建筑的保护利用,重点推进中国石窟(南方)保护研究、宋元山城考古等项目,实施三峡库区考古报告、川渝地区重点石窟寺考古报告、川渝地区巴蜀文明重点遗址考古报告出版工程,发掘展示巴蜀文化的标志性文物。

  推动巴蜀文物活化利用。优化空间布局,完善设施功能,打造一批高品质文物展示利用场馆,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博物馆和重点专题博物馆。加强考古发掘设施配套,整合利用现有设施条件打造西南地区文物科技保护修复区域中心,建设重庆、成都等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区域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区域文物资源整合,推进博物馆特色化发展,培育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拓展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等服务功能。实施石窟石刻保护展示提升工程、中小石窟抢救性保护、名碑名刻调查保护项目,创新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推动建设川渝石窟寺遗址公园。

专栏1  巴蜀文物活化利用建设重点

  持续提升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建设发展水平,支持三星堆博物馆新馆、重庆博物馆(新馆)、中国水文博物馆、四川博物馆总馆(新馆)建设;完善提升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重庆三峡移民纪念馆、三峡考古遗址博物馆和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成都博物馆、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邓小平故居陈列馆、朱德同志故居纪念馆、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新馆)等重点博物馆。

  提升大足石刻、合川二佛寺、南岸弹子石摩崖造像、潼南大佛寺和千佛崖、江津石门大佛、潼南万佛岩和乐山大佛、安岳石窟、资阳半月山大佛、广元石窟、泸县玉蟾山摩崖造像等石窟石刻保护展示水平。

  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建立区域保护协同机制,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推动两省市共建非遗保护中心,从资源整合、合理利用、培育品牌等方面加强合作。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的非遗保护,将非遗保护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有机结合。鼓励联合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机融入旅游景区、度假区和旅游休闲街区,开展非遗特色景区、街区建设。

专栏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设重点

  推进巴蜀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成都国际非遗创意产业园等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制,支持川剧、龙舞、彩灯、羌族刺绣、竹编、木版年画、南路边茶制作技艺、蜀锦织造技艺、夏布织造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支持重庆武陵山区(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泸州龙文化、阆中春节文化等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升发展质量。

  第三节 推进巴蜀文化创新发展

  推动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加强艺术创作引导,鼓励创作一批反映巴蜀地区历史风貌和当代实践的优秀作品。支持共建常备剧目、曲目、演出资源库,推出一批体现巴蜀文化内涵的实景演出、驻场演出,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艺项目,培育旅游演艺精品。鼓励文化艺术与旅游融合,推动旅游演艺、会议会展、节事活动等健康发展,提高产业关联性和产品附加值,共同策划举办系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书画等节会。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构建“书香成渝”全民阅读服务体系,鼓励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建立合作联盟,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搭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互动交流平台,开展“成渝地·巴蜀情”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持续推进送文化进基层精品节目展演、川渝乐翻天戏曲交流展演、“川渝‘阅读之星’诵读大赛”等活动。打通川渝两地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网络,实现图书“通借通还”、场地“一键预约”、服务产品“一键采购”。

专栏3 公共文化场馆建设重点

  重点建设重庆图书馆分馆、重庆美术馆、重庆川剧艺术中心、重庆国泰艺术中心、重庆国际舞蹈中心和成都天府艺术公园、天府文化中心(东华门遗址公园)、成都露天音乐公园室内演奏厅、金沙演艺综合体等公共文化场馆。

  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合理布局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集聚度高、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面向区域和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成立巴蜀文化产业国际合作联盟,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专栏4 文化产业发展重点

  支持重庆南滨路、成都青羊绿舟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成都梵木文化产业园、成都东郊记忆艺术区、阆中1966文化创意产业园、大足石刻文化创意产业园、永川数字文创产业园等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推动成为政策集成、企业集聚、产业集中、引领发展的文化产业先行区。提升自贡市、成都市武侯区三国创意园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发展质量。推动黔江与周边区县文旅融合发展,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提高创意产品开发水平。促进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现代生产生活、消费需求对接,加快培育具有巴蜀特色元素的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围绕巴蜀休闲文化、红色资源、工业遗产、非遗传承等主题,推出一批具有巴蜀地域特色的城市好礼、乡村好物,打造具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巴蜀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品牌。支持举办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大赛、推进活动等,推动建立企业、市场与院校协作的创意产品研发体系,加快实施一批易开发、能转化、有市场的优质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利用。

第五章  推进世界级休闲旅游胜地建设

第一节 实施城市旅游提升工程

  建设国际都市旅游目的地。推动文化和旅游赋能城市更新,培育城市旅游新功能,推进城旅一体化建设,打造可阅读、可漫步、有温度的文化旅游之城。推动重庆主城以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为统领,以都市游、温泉游、红色游、遗产遗址游、康养游为重点,加快打造“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枢纽港、智慧园、艺术湾、生物城”等城市功能名片,持续提升“两江四岸”特色山水都市景观,建成全国美丽山水之都、国际商务会展之都、世界知名旅游枢纽城市。推动成都以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聚焦发展天府文化,结合都市旅游国际化和综合性的特征,优化城旅一体的景观体系、美好生活的体验空间、主客共享的旅游休闲服务,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文化名城、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强化城市旅游休闲功能。以满足当地居民休闲生活与游客旅游度假需要为基础,推动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旅游休闲消费旺盛、生态环境优美的旅游休闲城市。推动更多城市将旅游休闲作为城市基本功能,充分考虑当地居民和游客的旅游休闲需要,合理规划建设环城市休闲度假带,推进绿道、骑行道、游憩道、郊野公园、户外运动营地等建设,为城乡居民“微度假”“微旅游”创造条件。

  加强旅游休闲街区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街区,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实施精提升微改造。在做好历史文化保护、改善人居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文化挖掘、产业发展、业态培育、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项目,因地制宜培育文化体验、购物消费、演艺娱乐、特色美食等业态,推动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提升满足当地居民和游客游览、休闲等需求的能力,展现独特的城市气质风貌。

专栏5 城市旅游提升工程

  支持涪陵、黔江、永川、大足和乐山、泸州、宜宾、南充、遂宁等建设旅游休闲城市。

  加快提升重庆江北大九街、沙坪坝磁器口、南岸弹子石老街和成都宽窄巷子、春熙路、武侯祠·锦里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建设质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重庆渝中贰厂文创园、南岸黄桷垭老街、南川东街、九龙坡杨家坪步行街,成都市望平坊、乐山上中顺特色街区、灌县古城·幸福路—西街、宜宾南溪古街等丰富文化活动,完善旅游业态,加强主客共享,创建省级以上旅游休闲街区。

  第二节  实施旅游精品建设工程

  加强高品质旅游景区建设。实施旅游景区提升工程,支持重点景区丰富产品、创新业态、完善设施、提升服务,建设高品质旅游景区,全面提升吸引力和影响力。加强景区资源整合、产品培育和开发管理,充分挖掘文化内涵,推动景区与城区、社区、园区一体化发展。加强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大足石刻、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中国南方喀斯特、湖北神农架(重庆五里坡自然保护区)等世界遗产地的保护与科学利用。充分发挥世界遗产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带动区域发展的龙头作用,支持建设世界级旅游景区。加强对四川东部、南部和重庆主城、渝东北城镇群等区域旅游景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建设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

专栏6 高品质旅游景区建设重点

  支持重庆涪陵武陵山大裂谷景区、奉节白帝城·瞿塘峡景区、巫山巫峡·神女景区和成都安仁古镇景区、阿坝四姑娘山景区、邛崃平乐—天台山景区等提质升级,加快推进高品质旅游景区建设,带动周边区域发展。

  支持并指导重庆沙坪坝歌乐山·磁器口文化旅游区、合川钓鱼城景区、巫溪红池坝景区、丰都名山景区、南岸长嘉汇—大南山景区、酉阳龚滩景区、万州大瀑布群景区、黔江城市大峡谷景区和宜宾兴文石海旅游区、资阳陈毅故里景区、雅安王岗坪景区、广汉三星堆博物馆、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雅安蒙顶山旅游景区、泸州老窖旅游区、宜宾李庄古镇、自贡国际恐龙·彩灯旅游景区等进一步整合景区资源,完善功能和服务。

  加强高品质旅游度假区建设。依托温泉、森林、湖泊、山地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积极发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带动作用,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区。依托乌蒙山区域、大巴山区域、大武陵山区域等良好生态资源,积极对接国内外旅游市场需求,推动建设一批主题风格突出、度假设施齐备、配套服务完善、度假活动丰富、具有国际品质的旅游度假区,引导休闲度假业态集聚化发展。

专栏7 高品质旅游度假区建设重点

  支持并指导重庆武隆仙女山旅游度假区、丰都南天湖旅游度假区和四川成都天府青城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区、峨眉山峨秀湖旅游度假区、西昌邛海旅游度假区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质升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加强对缙云山—北温泉、涪陵武陵山、万盛黑山、石柱黄水和成都西岭雪山—花水湾、宜宾蜀南竹海、德阳九龙山—麓棠山、遂宁中国死海等建设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的指导和支持,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化管理。

  提升全域旅游发展质量。支持现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进一步完善协调发展机制,按照共建共享发展理念推动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提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质量,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旅游资源富集、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域,以发展全域旅游为抓手,对区域内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进行系统性优化提升,促进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社会共建共享,带动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

  第三节  实施红色旅游发展工程

  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围绕革命、建设、改革、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大节点,确定一批重要标识地,新增一批体现新时代成就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教育示范基地。把伟大建党精神等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融入到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中,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让人民群众在旅游中接受精神洗礼、传承红色基因。推动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出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全面梳理四川绵阳、德阳、广安、泸州、自贡、华蓥、达州,重庆涪陵、南川、万盛等地区工业遗产资源,支持建设一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专栏8 红色旅游发展重点

  支持南充朱德故里、广安小平故里、重庆红岩文化公园、雅安宝兴夹金山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丰富文化体验内容,全面提升展陈、解说、研学、教育、培训等功能。

  优化提升杨公烈士陵园及旧居、赵世炎故居及纪念馆、刘伯承同志纪念馆、聂荣臻元帅陈列馆、邱少云烈士纪念馆、杨尚昆旧居、王良纪念馆和毛主席视察隆昌气矿纪念馆、赵一曼纪念馆、张澜纪念馆、罗瑞卿故居、王维舟纪念馆、旷继勋烈士纪念馆、黄继光纪念馆、张思德纪念馆、江姐故居陈列馆等重点红色旅游景区的展陈解说。

  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四川段)。以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为主题,挖掘展示重庆、四川长征文化的丰富内涵,整合长征沿线的一系列主题明确、内涵丰富、影响突出的革命文物和文化资源,加快推动标志性工程项目建设,逐步形成涵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展览馆等现代化、多样化长征文化展示体系,打造全国长征保护传承利用的示范样板。以“重走长征路”为重点开发长征红色旅游线路,发展深度体验游和红色研学游,打造“雪山草地”“长征丰碑”等品牌。

专栏9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四川段)建设重点

  加快推进重庆綦江、酉阳和四川泸州、雅安、广元等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主体建设区建设。推动赤水丹霞、大渡桥横、雪山草地、转战嘉陵等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区建设。推动建设酉阳南腰界红二、六军团会师大会展示园,打造红一军团转战綦江长征历史步道、川陕革命根据地(城口)旅游线路。

第四节  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完善乡村旅游政策保障体系,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将乡村旅游纳入县域相关规划,统筹推进乡村旅游道路、停车场、厕所、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顺应乡村旅游消费体验新需求,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优化乡村旅游产品结构,丰富乡村产品供给。探索川西林盘、巴渝村寨保护性开发,依托特色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农事活动等,发展巴蜀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旅游精品提升工程,指导并支持建设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一批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出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巴蜀乡村旅游品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巴蜀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专栏10 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重点

  支持重庆市巴南区二圣镇、南川区大观镇、涪陵区大木乡、巫山县竹贤乡、酉阳县车田乡、彭水县善感乡和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龙池镇、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遂宁市大英县卓筒井镇、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广安市华蓥市禄市镇、德阳市绵竹市孝德镇、乐山市峨边县黑竹沟镇等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乡镇,提升发展质量,带动周边村镇发展。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在城镇规划布局中,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空间配置效率,优化旅游休闲功能,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休闲新空间。注重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的整体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推动乡村旅游集群化、片区化、品牌化发展。围绕重点城市打造环城市乡村休闲游憩带,推进成渝中轴沿线、秦巴山区、嘉陵江沿岸、川南和渝南区域等乡村旅游集聚发展。

  拓展乡村旅游产业链条。鼓励农民依法依规利用闲置房屋从事民宿经营活动,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引导乡村旅游配套产业发展。统筹用地、治安、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方面政策,落实乡村民宿经营主体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推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组建巴蜀乡村旅游行业组织,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推进“创意下乡”工作,挖掘提炼特色资源,以创意设计呈现文化内涵,有效提升乡村创意产品开发水平和市场价值。鼓励推广巴蜀乡村文创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推动柠檬、脐橙、中药材、白酒、榨菜、特产猪等重点地理标志产品向特色旅游商品转型。

第五节  实施特色旅游建设工程

  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旅游风景道、骑行道建设,探索建设国家步道,因地制宜布设观景平台、停车区、旅游服务驿站、自驾车房车营地、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鼓励建设交通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拓展定制化旅游交通服务,打造“车票+门票+酒店”等“一站式”服务产品,为游客提供主题式、菜单式的旅游交通服务。培育发展交通和旅游融合新业态,有序发展旅游专列、低空旅游等体验式旅游。结合低空空域开放试点,强化安全监管,支持龙泉山、龙门山、曾家山、仙女山、武陵山、巫山开发以直升机低空游、热气球低空体验、固定翼飞行、滑翔伞飞行为主的低空旅游产品,建设低空特色旅游区。

  推进温泉旅游发展。科学开发利用巴蜀地区温泉资源,加快温泉科技研发及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温泉+医疗”“温泉+康复”“温泉+美护”“温泉+娱乐”“温泉+文创”等系列产品和业态,推进温泉旅游与生态、休闲、民俗等融合发展,形成多业态互动发展格局。

  推进体育旅游发展。依托巴蜀地区特有山水生态资源,大力发展山地、洞穴、徒步、漂流、骑行、潜水、滑雪、垂钓、高空、水上等体验性体育旅游项目。持续推进四川大邑西岭雪山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建设。推动山地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和打造一批体育赛事品牌,持续举办“巴山蜀水 运动川渝”体育旅游休闲消费季、“全域巴蜀”系列赛等赛事活动。

  推进研学旅游发展。依托巴蜀地区丰富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打造一批高质量研学旅游产品,形成具有巴蜀特色的研学品牌体系。探索研学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研学资源丰富、课程体系健全、活动特色鲜明、安全措施完善的研学实践活动基地,逐步实现巴蜀地区研学旅游市场共建共享。

  合理发展水上旅游产品。深入挖掘水上旅游资源,突出当地历史文化、红色传承、自然景观、现代都市、乡村振兴等特色,支持长江干线及嘉陵江、涪江、沱江、大渡河、乌江等有条件的通航水域,有序发展内河游轮旅游等水上旅游产品。加强水上旅游线路建设,增加游轮旅游航线,完善水上旅游客运码头、港口客运站和停靠站点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长江三峡游轮产品体系,推动水上旅游与陆地观光产品有机结合,增强水上与陆地旅游产品关联。鼓励城市景观游、自然景观游、特色文化游等不同类型的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建设,打造一批高品质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培育一批水路旅游客运品牌,打造“水上夜游”“水上观光游”“水陆联程游”等消费新热点。探索打造长江三峡—大巴山、嘉陵江—华蓥山—明月山、乌江—武陵山等水陆联营精品环线。

  科学推进生态旅游发展。推动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有机结合,推出一批生态旅游产品和线路,引导和支持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依托米仓山、大巴山、武陵山、大娄山、乌蒙山、岷山、巫山等优质生态资源,合理设置可游览区域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科学推进生态旅游发展。实施“巴蜀碧道”工程,推动打造嘉陵江、涪江、沱江、大渡河、乌江流域生态旅游碧道,结合江、城、山等特色景观品质,打造集生态保护、人文展示、休闲观光、消费体验等于一体的特色旅游线路。

第六章  打造富有巴蜀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目的地

第一节  营造高品质消费空间

  打造城市消费品牌。支持重庆、成都结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建设立足西部、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具有国际时尚魅力和巴蜀文化特色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涪陵、合川、乐山、雅安、南充等发展人文休闲、度假康养,打造成渝“后花园”。推动万州、江津、铜梁、自贡、内江等,围绕特色美食、传统工艺产品、民俗节庆、自然遗迹等建设特色消费城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成为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积极拓展消费空间。以业态创新、场景营造、品牌集聚、功能完善为重点,实施特色商业街区品质提升行动,推进街区向场景化、智能化、特色化升级。依托山水人文资源、特色美食等建设特色消费集聚区,打造一批人文气息浓厚的特色名街名镇。打造夜间消费载体,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专栏11 消费品牌建设重点

  推进成都、渝中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提升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泸州、绵阳、乐山、南充、宜宾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发展水平,建设成为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推进重庆解放碑—洪崖洞街区、渝中区贰厂文创街区、江北区观音桥文娱休闲区、沙坪坝磁器口古镇、南岸区长嘉汇弹子石老街、北碚区滨江休闲区,成都春熙路大慈坊街区、成都音乐坊、自贡中华彩灯大世界、绵阳绵州记忆、乐山烟火嘉州城、南充阆中古城等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

第二节  丰富消费多元业态

  推动消费供给升级。协同推进传统消费提档升级和新型消费发展壮大,推动购物、旅游、餐饮等传统消费创新植入巴蜀特色文化元素,升级打造巴蜀休闲、时尚购物、美食体验等世界级消费产品体系。促进经典川菜、重庆火锅、盖碗茶等餐饮产品品牌化,创建美食地标。推动传统文化和全新科技元素融入创意设计产业,提升传媒影视、动漫游戏、音乐演艺等产业发展水平,支持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时装周、电影节、艺术节等文化展演活动。

  发展消费新场景。融合艺术、创意、文博等元素,鼓励开发一批彰显巴蜀生活美学的沉浸式、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消费模式和业态,打造多元沉浸消费新场景。积极发展周末消费、绿色消费、创意消费、“公园+”消费等特色消费,加快培育定制消费、智慧消费、数字消费、无接触式消费等新型消费,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景有机融入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市民生活。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丰富夜市、夜展、夜秀、夜游等夜间产品供给,优化夜间餐饮、购物、演艺、娱乐等服务,构建多样化夜间消费场景。擦亮“两江游”“街巷游”等夜间经济名片,推出城市新消费生活夜市(集),展现国际时尚范、巴蜀慢生活。

第三节  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实施消费促进计划。鼓励巴蜀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实行景区门票淡季减免或免费开放、演出票打折等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推出更多惠民措施,完善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建立健全巴蜀地区旅游景区、度假区联动消费机制,互推门票优惠政策,鼓励向市民和游客提供品类丰富的旅游电子消费券、旅游年卡。积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行巴蜀地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实现“同城待遇”。

  提高消费便利化水平。支持巴蜀地区增设旅游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和外币兑换点。优化境外刷卡消费和云支付环境,为离境提货提供便利。积极探索体验型产品的共享共创模式,推广出行住宿共享服务,加速共享模式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领域的应用。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场景支付便利度,规范发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

  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实施巴蜀地区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完善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巴蜀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联合监管执法制度。创新推进线上线下监测评估,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问题发现能力。推动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信息互通,依法查处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及时查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虚假宣传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建立跨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联合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共同维护两地良好市场秩序。

第七章  深化区域协同发展

第一节  共建协同发展机制

  推动文化旅游创新改革。推动实施文化旅游创新改革,鼓励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在新时代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跨省域全域旅游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支撑国家重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旅游统计改革,鼓励推进巴蜀地区旅游统计改革试点,深化旅游统计应用和大数据决策支撑,提高旅游统计的准确性、科学性,健全旅游统计指标体系,构建以行业监管大数据为基础的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增强动态监测能力。

  加强两地人才交流。建立巴蜀地区统一规范灵活的文化和旅游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才政策协作、人力资源协作,推行双向兼职、互派挂职、技术联姻、项目合作等引才用才模式,优化配置文化和旅游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在区域和行业间有效流动,探索文化和旅游领域高层次人才区域协同管理机制。完善旅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和专业水平评价体系,促进旅游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巴蜀地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全面合作、协同创新,推动设立旅游与其他相关专业联合发展的重点学科、专业,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

第二节  共建一体化旅游交通网络

  共建航空运输枢纽。提升重庆、成都两个国际航空枢纽客货运输功能,不断丰富国际旅游航线,提升全球通航组织能力。建立国内航线网络,强化干支线联程联运,提升机场群协作运营效率。加大国内国际重要旅游客源地城市间新航线开辟力度,探索建立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游客互送机制。

  共建铁路运输网络体系。突出重庆主城、成都辐射作用,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高速铁路连接,建设畅通全国的铁路网络。有序推进万达开、成渝中部、川南—渝西三个片区的城际铁路网建设,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重庆到万州铁路建设,优化高速铁路沿线站点综合交通配套。推动高速铁路站点与旅游景区、度假区等重点旅游区域的有效衔接,提升旅游服务能力。

  共建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改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其他公路通行条件,提升通行服务保障能力,形成便捷通达的公路网络。加快干线公路与景区、度假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度假区之间公路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形成旅游环线,并根据景区旅游规模科学确定公路建设标准。做好自驾车房车营地与交通干线之间联通公路建设。

  共建水上旅游交通体系。优化长江与嘉陵江、乌江等内河旅游港口布局,完善沿江地区内河游轮港口建设和码头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扩大游轮、游船、游艇经营规模,改进水上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品质。

专栏12 一体化旅游交通网络建设重点

  重点打造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发挥通达全球、衔接高效、功能完善的交通中枢作用。推进万州—达州—开州、泸州—宜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南充、遂宁、广安、绵阳、内江、自贡、乐山、黔江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衔接带动作用,优化不同层次枢纽城市分工协作。

  加快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改扩建,提升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阆中、乐山机场项目建设以及遂宁、广安、内江、雅安机场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动成渝中线高铁开工建设,加快重庆至万州、成达万、渝昆、成自宜、重庆到黔江、郑万等高速铁路建设。实施成渝双城射线高速公路拥挤路段扩容,推进成渝、渝遂、渝邻、渝武、沪蓉、成自泸赤、成雅等高速公路扩能。

  加快建设长江游轮母港(寸滩),提升重庆涪陵、长寿、丰都、忠县、云阳、万州、奉节、巫山和四川泸州、南充、广安等沿江地区内河游轮客运码头的设施水平和服务功能。

第三节  共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协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配套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丰富完善旅游功能。在国省干线公路、通景公路沿线持续完善文商旅综合体、休闲驿站、旅游厕所等游客服务设施,推动建设一批综合服务功能完备、文化特色鲜明的主题服务区。鼓励打造一批服务功能相互联动的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共同推进智慧旅游发展。加快推进巴蜀地区智慧景区、智慧度假区、智慧街区建设,推动智能闸机、电子客票、视频监控、数字化讲解和导览系统等感知终端的建设和应用,引导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度假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推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旅游场景化建设,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强“智游天府”“惠游重庆”等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推动文化、旅游、公安、交通、消防、气象等部门和机构数据开放共享,实现巴蜀文化旅游“一码通”。加强旅游大数据应用,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及时发布实时游客量、道路出行、气象预警、消防安全提示等信息,实现巴蜀旅游大数据互联互通。优化面向游客的智慧旅游服务水平,发展“智慧+”商场、超市、商店、餐厅、酒店,打造个性化新消费体验馆、示范店。支持布局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自提柜等“无接触”零售服务终端,鼓励住宿设施提供自助入住等服务。

  共建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依法建立游客安全保护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结合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安全风险提示等信息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及时排查通报安全隐患,加强预警与响应行动衔接,做好旅游安全宣传与引导、风险提示与防范、应急救助与处置等工作。强化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重点开展大型游乐设施、旅游包车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加大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涉旅企业安全经营意识。推动旅游应急管理全面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现与巴蜀地区应急指挥平台无缝对接。探索开展旅游安全与应急指挥、旅游应急救援等标准化建设,推动完善旅游安全应急指挥、应急演练、信息报告及应急值守等制度。

第四节  共塑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品牌形象

  共同打造区域品牌形象。积极开展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形象品牌标识和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共推魅力都市、熊猫故乡、壮美三峡、巴蜀文明、古道漫行、古韵三国、石窟艺术、多彩民俗等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品牌形象。支持巴蜀地区市场主体积极整合两地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共同开发并推出有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川渝两地“一程多站”旅游线路,力求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送、市场共享。持续提升四川“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和重庆“山水之城·美丽之地”整体形象,扩大长江三峡、九寨沟、武隆喀斯特、都江堰—青城山、峨眉山—乐山大佛、三星堆—金沙、三国文化、大足石刻、自贡彩灯等国际旅游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大巴山风景道、长江三峡风景道、乌江风景道、武陵山风景道建设,打造贯通四川、重庆的文化遗产探秘、自然生态体验、红色文化体验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共同打造一体化宣传推广平台。充分发挥巴蜀文化旅游推广联盟作用,推广巴蜀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和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联合拓展国内外文化旅游市场。加强巴蜀地区媒体平台的相互链接和信息互动,鼓励采用媒体资源互换方式联合开展形象宣传和产品推广,形成宣传推广合力。依托国际互通示范项目、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港区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发展战略,打造巴蜀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中心、展示窗口和推广中心,推动建设国际化综合平台。

专栏13 打造巴蜀地区节事活动品牌

  整合提升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建设成为国际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展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提升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万达开“大三峡·大巴山”国际文化旅游节等节事活动水平。支持联合举办巴蜀国际文化艺术节、巴蜀国际美食旅游节等。支持联合承办世界旅游旅行大会、世界旅游发展大会、世界休闲大会。

  共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相关国家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吸引国际组织设立相关机构。积极引进国际文化和旅游企业入驻巴蜀地区,带动发展总部经济。优化政策措施,提升外国人过境144小时免办签证政策能效,依法依规为境外游客提供签证便利,进一步提高旅游业对外开放水平。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庆市、四川省作为推进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责任主体,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机制的统筹指导下,共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落实重大事项,把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在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体制创新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第二节  合理保障用地需求

  在国家土地政策许可范围内,创新文化产业用地供应和利用方式,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用地保障制度,有效保障文化产业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老旧厂房、旧仓库等闲置设施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持续推动落实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统筹考虑旅游发展用地,适度加大对旅游用地的倾斜力度,重点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努力保障旅游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探索实行国土空间规划旅游用地分类试点,对旅游用地作出专门安排支持使用荒山、荒地、荒滩、荒坡等未利用地及工矿废弃地建设旅游项目,鼓励两省市研究探索科学利用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建设旅游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农村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参与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

第三节  完善支持扶持机制

  按照国家确定的“十四五”时期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要求,加大对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力度。依托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运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开发适合旅游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收费权、经营权及在建项目抵(质)押业务。积极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开发知识产权、经营收益、艺术品等质押融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风险特征开发保险产品,稳步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允许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作抵押进行贷款。

第四节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

  按照“部门协调、省市负责、区县抓落实”的方式,切实推动规划实施工作。重庆市、四川省要联合成立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围绕重点建设任务定期开展监测评估,确保规划落实落地。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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