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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本文通过对共同富裕概念的多角度辨析,明确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但并不意味着绝对平均主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现阶段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认为目前依然面临居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收入差距较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略低、分配制度不够合理等挑战。实现共同富裕,要依靠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夯实物质基础,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来缩小城乡差距,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来缩小区域差距,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来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共同富裕;收入差距;分配制度
肖金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投资经济系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
洪晗,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智库建设和舆情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
党的十八大提出中国要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将“共同富裕”目标具体化,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战略部署提供了宝贵的探索经验,也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在《礼记·礼运》一文中就提出“大同思想”,提到“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老有所终,壮有所用”“男有分,女有归”①等,是中国共同富裕思想的先声。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敏锐地洞察出资本主义的弊端,认为只有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共同富裕。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对共同富裕问题不断探索和实践,并形成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提出国家富强的发展目标,指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②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明确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提出“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强调发展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③
所谓共同富裕,有三个重要前提。第一,社会总财富必须是不断增长的。共同富裕是由“共同”和“富裕”所构成的,“富裕”是从量上反映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共同”则是从质上反映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情况。“富裕”是前提,如果社会整体实现不了“富裕”,就谈不上共同富裕。因此,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提高生产力,把蛋糕做大,任何时候不能放弃发展生产力。第二,社会财富必须要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要避免出现财富两极分化的问题。马克思曾经批判过资本主义国家因为资本主义私有化而导致了剥削和压迫,他指出“第一种人积累财富,而第二种人最后除了自己的皮以外没有可出卖的东西。大多数人的贫穷和少数人的富有就是从这种原罪开始的;前者无论怎样劳动,除了自己本身以外仍然没有可出卖的东西,而后者虽然早就不再劳动,但他们的财富却不断增加。”④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化导致占有生产资料的少数者占据了主导权,而对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多数者产生剥削和压迫,因而共同富裕与资本主义的“两极分化”是相对立的,而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问题,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第三,社会差距不能过大。共同富裕是在全社会财富都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公平分配,使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互帮互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1]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作出准确研判,并把共同富裕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提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扎实的基础条件。具体来看,可以从三个角度来阐释我国共同富裕的内涵。
(一)从政治角度分析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立足之本,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区别。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不可能带领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他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的主要任务是“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⑤恩格斯指出:“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⑥毛泽东曾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⑦邓小平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提出先富带动后富的共同富裕战略,他认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⑧江泽民提出:“社会主义应当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也应当实现资本主义难以达到的社会公正。从根本上说,高效率、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决定的”。⑨胡锦涛在提出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时提到:“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基础。[2]
(二)从经济角度分析
共同富裕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制度前提下,发挥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升社会整体富裕程度,争取发展成果人人共享,以先富带动后富,但同时也要鼓励勤劳致富,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并不是“劫富济贫”,共同富裕讲公平,并不意味着绝对平均主义,是要在保证效率的基础上促进公平。2021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要持续推动,不断取得成效。”③
(三)从社会角度分析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不存在阶级的,任何国家、政党、阶级等都将不复存在。如果社会财富的不均衡分配,就会导致财富过多地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社会底层向上流动的通道受阻,社会阶层也会进一步固化,而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各类资源合理、有序的流动,继而使得社会各阶层能够合理、有序的流动。要实现共同富裕,就要解决社会各阶层的财富分配问题,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社会底层群体的比例,让上层阶级的资源能够向下流动,促进社会公平,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构建一个更加稳定、和谐、包容的社会,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保障和发展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当然,这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社会各界的全方位努力,但同时也要注重量力而行,以防堕入“福利主义”陷阱。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和全体人民奋斗的目标。经过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努力,中国已经逐渐摆脱贫困,经济实力、国际竞争力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已经取得巨大成就,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但目前也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一)整体收入水平不高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2016年—2019年期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5%。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由2010年的1亿多人增加到2019年的4亿多人。当然,在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矛盾:一是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不高。2020年,中国人均GDP为1.05万美元,全球排名第63位,劳动者平均工资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大量的农民工,工资水平仍处于相对低位;二是劳动者工资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不完全匹配,出现工资增长速度赶不上经济增长速度的情况。提高居民整体收入,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是未来经济发展改革的重点。
(二)收入差距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和国家竞争力都有了较大幅度地提升,但是收入分配差距问题一直存在。根据2020年《中国住户调查年鉴》所公布的数据(图1),2003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9,2008年达到0.491,随后开始回落,2019年为0.465。尽管基尼系数在2009年之后有所回落,但是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收入分配差距还是较大。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出版的《2016年人类发展报告》列出了137个经济体2010年—2015年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其平均值是0.393。显然,中国的基尼系数要高于这个平均值。缩小收入差距,促进财富的合理分配依然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除居民收入差距外,结构性差距也偏大。结构性差距是指区域、城乡、群体、行业的差距。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3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72.2元,农村为2622.2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农村居民的3.23倍。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数差最大,约为3.3倍,随后有所回落。到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8.8元,农村为16020.7元,城镇为农村的2.6倍,尽管随着近年来扶贫工作的推进,农村贫困居民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倍数差有所缩小,但二者的绝对差距依然处于扩大趋势(图2)。
中国国土辽阔,各区域之间发展较不均衡。图3为2019年中国大陆31个省(区、市)的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可以看出,各省(区、市)之间差距较大:2019年人均GDP最高的是北京市(164220元),是最低的甘肃省(32995元)约4.98倍;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市(69441.6元),是最低的甘肃省(19139元)约3.63倍,相较于2013年可支配收入3.85的倍数差,虽然2019年二者之间的倍数差有所缩小,但是其绝对值差却由2013年的32433.2元上升至50302.6元,呈扩大趋势。从整体来看,东中西部的差距依然存在.
除区域和城乡差距外,群体之间差距也较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2019年20%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1682.6元,较20%中间收入组家庭的37875.8元高了53806.8元,比20%低收入组家庭高了76133.2元。图4反映了2013年—2019年中国居民按五等份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情况,两条折线表示最高收入组和最低收入组的倍数差和绝对差,可以看出,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的倍数差在2013年—2015年呈下降趋势,但2015年之后开始上升,2018年—2019年基本持平,但从二者的绝对差来看,则一直呈上升趋势。[3]
除此之外,不同行业的收入水平也有一定差距,从事服务业的平均工资较高,而从事农林牧副渔等传统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则较低。图5为2006年—2019年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差距变化情况,从各行业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倍差变化情况来看,2006年—2017年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倍差呈下降趋势,但2017年之后开始上升,二者之间的绝对差值则一直呈上升趋势,表明各行业之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存在一定差距。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略低
公共服务是提升民生福祉,增强社会和谐,促进经济繁荣、保持国家稳定的重要保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经过不懈努力,中国已经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但是依然存在区域、城乡投入差距较大等问题。
从基础教育领域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基础教育阶段各地区的师生比差距已经不大,但各地区、城乡之间教育硬件设施还存在一定差距。表1选取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披露的“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和“普通高中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来表示基础教育阶段的硬件设施。可以看出,东部发达地区的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和每千人拥有计算机数较多,表明东部地区基础教育方面硬件设施要明显强于中西部地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但是从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来看,二者仍然有一些差距。根据表2所示,2010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但仍然存在差距。2019年,全国城、乡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分别为8.78张和4.81张,城市是农村的1.83倍。另外,城市和农村的每千人注册护士、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以及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也有差距,城市分别是农村的2.62倍、2.24倍和2.09倍。城市与农村居民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差距较大,尤其是流动人口、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医疗服务并没有完全被覆盖。
从基本社会保障来看,中国社会保障水平整体不高,保障范围和能力有限,区域、城乡之间基本社会保障不均等,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难以享受与城市和发达地区同等的基本社会保障服务。由于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村人口因为户籍限制,无法享受与城市户籍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服务,社保与户籍相挂钩的问题在现阶段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除此之外,养老问题也是目前中国社会保障服务方面亟须完善的方面。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凸显,养老负担逐渐加重,但养老设施供给却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供需错配问题,农村地区留守老人较多,但养老配套设施却较为匮乏。养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养老设施普及率不高,资金筹措渠道很有限,失能老人家庭负担过重等问题亟需解决。[3]
(四)分配制度不够合理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但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生产发展并不必然实现共同富裕,倒是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分配的原则是按劳分配,但劳动的价值很难衡量,最后走向“按人分配”和“吃大锅饭”,平均主义倾向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经济效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分配制度逐步演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但是,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在打破“大锅饭”的同时,劳动者的报酬并未随着经济发展而同步提高甚至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按劳分配原则有所淡化,分配的天平向按资分配倾斜。
1.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较低
在以市场为主体的初次分配中,社会财富的产生主要依赖于各要素的共同作用,劳动、资本、管理、技术等要素都发挥了相应的作用。但在中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存在着劳动力报酬偏低的情况。根据相关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劳动力报酬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98年—2007年,劳动力报酬占比由53%下降至39%。2007年之后,劳动力报酬占比虽有所回升,但较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还是相对较低。在社会财富积累的过程中,初次分配中劳动力报酬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关键,劳动力报酬占GDP的比重越高,表明国民收入分配体制就越公平。如果劳动力报酬份额较低,则表明收入分配体制不尽完善。城市尤其是沿海地区大批的务工者是从内地农村转移过来的农民工,他们只身一人到城市务工,家属、孩子留在农村,并非他们不想全家进城,不想享受天伦之乐,而是收入不足于支撑全家在城市的开支。在城里不敢消费,在农村消费不足,一个3亿人左右的庞大群体的低收入、低消费,是中国市场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
中国劳动力报酬偏低的原因可以归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力长期以来供大于求。由于大量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从欠发达地区涌入沿海发达地区,使沿海就业岗位增加比较多的地区获得了近乎无限供给的劳动力资源,所以难免存在劳动力市场供需不对等的状况。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2019年劳动力总量达81104万人,就业人数为77471万人,说明在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缺口。二是劳动力质量不高。随着基础教育的普及以及高等院校扩招,近年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素质有所提高,但总体来看,劳动者素质仍需加强。根据《中国人力资本报告2019》,1985年—2017年间,中国劳动力人口中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从1.3%上升到17.6%,其中城镇从4.7%上升到26.7%,乡村从0.2%上升到5.5%。可以看出,数据显示中国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提升了人力资本,但城乡分化仍较严重,且拥有中专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比不到20%。[4]三是劳动力的需求结构逐渐转变。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增速放缓,注重经济发展质量,这就导致对传统行业劳动力的需求减少,转而对第三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增大,导致了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2.二次分配中税收调节杠杆作用有限
二次分配中的税收可以调节收入分配,弥补初次分配中的不足,但是中国的税收调节机制并不完善。具体来看,它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税收政策对高收入者调节力度有限。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多元化,投资、租赁等都能获得收入,而目前的税收体系并没有一个完全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高收入人群偷税漏税现象较为严重。而中低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透明,便于监管,成为税收收入的主力军。相关研究指出,中国工薪阶层纳税占个税总额7成左右,而高收入者的纳税额只占3成不到。二是税收制度的设置不够合理,在生产环节征税,而非在消费环节征税。中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对企业生产环节的增值部分征收比例较高的税收,并采取分税制,以满足各级政府的支出需求,但并没有完全起到税收对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群体的调节作用。如果改为主要在消费环节征税,则对不同消费群体起到调节作用。再比如征收所得税的主要目的是调节不同收入群体的差距扩大问题和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财政平衡问题,但却采用分税制,也就是说发达地区征收的所得税主要用于发达地区。上述问题使得税收“自动稳定器”的作用难以完全发挥,既对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有限,也对宏观经济稳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第三次分配中慈善捐款较少
中国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计划经济时代财富的分配主要依靠政府财政,“统收统支”,政府几乎把社会事业都包揽起来。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分配多元化,财富分散化,很多事业性、社会性支出由社会团体筹办,各类慈善机构便应运而生,1994年建立的中华慈善总会就标志着中国慈善事业的开始。由于起步较晚,慈善事业的发展还相对不够成熟,并存在较多问题:一是规范化运营的慈善机构数量较少,捐款数额不多。根据《2019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2019年中国内地款物捐赠共计1509.44亿元,占当年GDP的0.15%。二是居民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不高。根据《2019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慈善捐赠主要来源于企业,占比为61.71%,个人捐款占比仅占26.4%,大部分人没有形成慈善救助意识,参与度不高。三是慈善机构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有关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多次的负面事件也动摇了慈善机构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5]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共同富裕,一是要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要重点解决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及不同群体收入差距等问题,减少社会矛盾。三是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收入分配政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
(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夯实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的前提是要实现“富裕”,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保障,生产力决定经济发展活力,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保证。[6]中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这就对如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出要求。[7]物质资料的生产是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第一要务,工业、农业以及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的第三产业都是生产,现在称之为实体经济。实体经济不仅包括国有企业,而且包括民营企业,二者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都吸纳了大量就业,生产出市场需要的各类产品,为政府提供了税收。未来很多国有企业通过“混改”,成为股份制企业。实体经济不仅包括大型企业,也包括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由于规模大,一般实力强,市场范围大,竞争力也比较强。中小型企业一般机制比较灵活,活力比较大,相应压力比较大。但中小型企业数量多,是吸纳就业、满足市场供给的主力军。因此,更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为了建立现代化大生产体系,必须建立为现代化大生产服务的体系,包括金融业、物流业、证券业、保险业、大数据产业等等,尤其是金融业,大大小小的银行应为实体经济服务,为现代化大生产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不能把金融业发展成为最赚钱的行业。[8]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做大蛋糕”,不做大蛋糕,一切都是空谈。谁是做蛋糕的主体,是企业,是在各行各业工作的人。因此,要发挥企业和劳动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重视技术创新和现代化大生产。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缩小城乡差距
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由于中国农村人口较多,人均耕地较少,农民很难富裕起来,通过实施城镇化战略,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与城镇,既为城市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也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缩小了城乡差距。过去农民收入比较低,主要原因是人均耕地少,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价格很难提高。现在农业收入没有变,但农民人数少了,农民的收入就会相应提高。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存在城乡二元体制,农村进城人口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因此,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就要让进城的农民享受和所在城市的居民相同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让留在农村的老人、孩子进城,留在农村的人口减少了,可供支配的资源就多了。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会减少。所以,我国农村主要是缺人才、资本和技术。人才、资本与技术进入农业和农村还存在着体制上的重大制约。[9]
乡村振兴要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国家政策的支持。各级政府、社会各界都要支持农业的发展,支持农村的发展。二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需要现代农业机械,需要现代农业技术,需要高素质的人才,而这三大要素,农村都不具备,根本原因是土地的碎片化和农民的非组织性。一家一户的小生产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不仅难以提供市场需要的让消费者放心的高质量农产品,而且难以提高收入,难以吸引人才,难以积累现代化需要的资本。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的收入,使农民富裕起来,就必须改革现存体制机制对农业发展的制约,实现土地规模化和经营公司化。要强化使用权(经营权),变虚拟的集体经济为现实的集体经济。鼓励农民用土地使用权入股农业经营公司或农业经营合作社,并进入公司或合作社工作。三是农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向城市看齐,缩小城乡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差距。通过促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更多的青年教师走进乡村,提升乡村教育的师资力量。从政策上给予乡村地区的学校更多资金支持,用于改善校舍建设,补齐硬件方面的短板。加快实现教育与户籍制度脱钩,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享受城市基础教育服务。四是城乡融合,发展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小城镇是二三产业集中地,农村的经济中心、贸易中心、公共服务中心。为适应未来农村人口越来越少,“空心村”大量存在的现实,农民将向小城镇转移,从而享受城镇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现代生活,应规划发展小城镇,服务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特色小镇是在特色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规划建设起来的,既为在本地工作的人提供居住条件,也为城市居民居住提供可能。至于村容村貌的改善则是乡村振兴的结果,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并不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资金。
(三)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缩小区域差距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目的是缩小区域差距。从2000年开始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2003年开始实施的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05年开始实施的中部崛起战略,均属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根本改变了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尤其是东西部的差距在明显缩小,但消除差距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任务。实现共同富裕对区域来讲就是各区域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差距不能太大,不能越拉越大,而应逐步有所缩小,但不是绝对平均。缩小区域差距主要是缩小人均GDP的差距。因此,区域协调发展可以通过人口的流动来实现,一个地区如果经济发展水平高,就会吸引人口流入,总人口增加,人均收入水平自然就下降了。欠发达地区人口减少,分母变小,即使分子不变,人均GDP也会提高。当然,应通过改善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通过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功能,改善营商环境,吸引要素聚集,促进区域加快发展。[10]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区域之间,由于存在自然环境、基础条件、资源禀赋、文化传统的差异,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探索。但在公共服务方面,可以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不断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横向转移支付,逐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的支出,通过完善基础医疗、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欠发达地区的人民能够享受和发达地区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应建立比较完善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解决养老和看病的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敢消费,并逐步实现消费升级,形成现实的市场需求。通过二次分配,重点解决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人们创造出财富后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分配,也就是分配制度,分配制度可以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所分割的社会财富份额。一个合理的分配制度,可以使社会财富比较均衡地分配,提高经济活力,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则会出现两极分化,人们丧失劳动积极性,需求不足使经济失去活力。因此,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不断完善分配制度,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初次分配中要提高劳动力报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中国在前几年出现了产能过剩、商品供大于求的问题,这并非老百姓的需求得到了满足,而是多数人收入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教育收费高,虽然基础教育免费,但各种培训、补课抽干了学生家长的钱袋。在按资按劳分配比例中,劳动者的报酬低是不争的事实。虽然劳动者的绝对工资额在不断提高,但劳动者的报酬赶不上物价的上涨速度。国家应制订政策,理顺分配关系,使按资分配、按劳分配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政府应制定最低工资报酬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
二次分配中要完善税收调节机制。充分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完善税收调节机制,一是要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例如适度增大对高端奢侈品、高档消费品等的征收范围和税率,优化税率结构。二是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财产税和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发挥直接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区域差距和稳定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三是适时推出遗产税与赠与税等,建立严格且完善的财产评估体系,规范征管措施,减弱财富的代际转移,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环境。通过二次分配,重点解决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促进第三次分配机制的建立。要发挥慈善的积极作用,给富人创造体现社会价值的机会。一是细化慈善法律法规,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同时通过相关政策制度改革来激发家族企业慈善捐赠热情。二是将慈善事业与乡村振兴、医疗健康、科技创新、“一带一路”建设等相结合,为慈善事业提供新的发力点。三是加强对慈善事业的宣传,营造慈善文化氛围,增强公众的慈善意识,激发社会积极性。第三次分配主要解决高收入者自愿为社会作贡献的问题,不是“劫富济贫”。第三次分配主要解决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如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的社会关怀,体现“强者”对“弱者”,高收入者对低收入者关心救助的人文情怀,推进社会和谐,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富裕。最后说明一点,共同富裕不是无差别的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同等富裕,收入差距、富裕程度的差距是始终存在的。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一年接着一年干,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注:
①戴圣.礼记·礼运[M].北京:中华书局,2009.
②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③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J].求是,2021,(20):4-8.
④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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