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举办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交流活动:
2019年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
本网讯(记者 毛晓雅)4月12日,农业农村部在京举办了2018-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施交流活动。记者了解到,由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的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项目,今年选择在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宁夏10个省份实施。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统筹相关因素测算下达补助资金。各省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申请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1800万元。同时,各地可按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集中用于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
如何更好地实施特色产业促进项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司长曾衍德说,要根据特色产业发展特点和产业开发需要,在实施路径上着力把握几个要点:
要选准主导产业,根据本地的资源条件,选择1-2个优质特色产业,相对集中连片、规模适中。要打造全产业链,前端基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中端重点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后端形成产加销一体、农文旅结合、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格局。要培育经营主体,重点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时注重培育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要创响特色品牌,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全程推进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和可追溯制度,创响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品品牌。要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形式,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关系,主动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赚。
项目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需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协调联动,部、省两级乡村产业部门和计划财务部门要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要聚集资源推进落实,用好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大体上是每个项目2000万元,重点用于基地、配套设施和平台建设,整合其他项目资金,特别是贫困地区,与特色产业发展相关的项目资金要向项目区倾斜,要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项目实施的龙头企业要拿出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同时利用金融等信贷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去年启动实施的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在河北、辽宁等10个省区和广东农垦开展的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形成了有效的组织方式,探索了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构建了多元化投入机制。各项目承担地都成立了特色产业促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单位、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目前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效:打造了一批优势特色生产基地,项目区共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89万亩;推广了一批绿色循环生产模式,项目区基本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清洁生产制度,种养产业紧密衔接、副产物和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培育了一批新型经营主体,项目共支持经营主体158个;创响了一批特色产业品牌,项目区新增绿色优质产品263万吨;带动了一批贫困户就业增收,在32个项目实施县中,贫困县10个,安排中央资金2.23亿元,带动贫困户3762户,户均增收2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