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江苏省睢宁县王集镇南许村调研时,了解到该村目前债务达120万元,共涉及债权人107人,多数为本村村民。类似的情况,在王集镇和睢宁县也存在。 据睢宁县提供的资料,2017年底,睢宁县村级债务28536万元,村均债务71万元。从债务形成时间看,基本上产生于农村税费改革前。从债务成因看,兴办公益事业造成负债8510万元,占30%,其中学校建设2008万元(占7%)、道路建设4149万元(占15%);村组干部垫交农业税费款5288万元,占18%;兴办村办企业造成负债3582万元,占13%;欠村组干部报酬2434万元,占9%;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364万元,占8%(采用行政命令推动结构调整,乡镇政府给村下任务,村干部垫支费用形成债务);重点工程园区建设1925万元,占7%;其他4433万元,主要是村级招待费,占15%。2010年、2012年、2013年,江苏省曾三次出台政策,化解省定经济薄弱县部分村公益性支出造成的负债。睢宁县通过这一政策,共化解193个村的4685万元债务。 对于村级债务问题,目前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捂”。由于前些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对债务甄别难度很大。江苏省曾经出现部分村级债务突击入账的问题。另一种意见是“揭”。村级债务已成为农村的不稳定因素。拿南许村的例子来说,有的债权人经常来村委会要账,该村因建小学赊欠外村人的门窗款还打过官司。 我们认为,村级债务问题,对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是一个打击,对村集体的凝聚力是一个阻碍,对乡村治理的完善是一个挑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应当重视村级债务问题。首先,要吸取以往村级债务规模快速增长的教训,坚决避免新增债务。在强调发展集体经济时,更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其次,要严格审核债务存量,摸清底数。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充分关注村级债务问题,弄清楚村级债务的规模、来源、分布等。再次,因类施策,积极化解。利用财政资金化解公益类支出造成的债务,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化解其他债务。按规定核销不合理的费用支出,不再挂在村级账上,让集体经济组织轻装上阵,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百乡万户江苏调研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