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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惠及五万人

来源:华夏新农网 作者:吴伟斌 发布时间:2009-01-04
摘要:近日 ,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居民黄长保在县医疗保险局领到了《咸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并报销了当年住院的医疗费 800 多元,逢人就说:医保保平安,居民得实惠。 今年,通城县委、县政府将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作为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
  

    近日,通城县隽水镇白沙社区居民黄长保在县医疗保险局领到了《咸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并报销了当年住院的医疗费800多元,逢人就说:医保保平安,居民得实惠。
 
今年,通城县委、县政府将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作为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之后的又一张医疗保险安全网,是推进全民医疗保险的重要举措,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葛飞腾为组长的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地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研究出台了《通城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确定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县医疗保险局通过调查,摸清了全县居民参保对象8万余人。6月份,在全市率先开展了居民医保宣传月活动,发送手机宣传短信39万条,印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9万份,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县政府对全县居民医保进度实行半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
 
同时该县采取社区登记、地税缴费、医保报销等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居民医保服务工作。对前来申报住院的,在发证手续未办之前,可采用身份证登记住院。对需要转诊治疗的,积极帮助联系医院,8月份,参保儿童李某患脑炎,情况非常危急,县医疗保险局及时与武汉儿童医院联系,批准其转到武汉治疗,并争取减免部分治疗费用,患者得到了基本康复。至1231,通城县核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50258人,占年计划50000人的101%,争取省级补助资金200万元。征缴居民医疗保险费113万元,征缴率100%。支付城镇居民医疗费70余万元,支付率达到100%
 

责任编辑:毛馨平

 

 

责任编辑:吴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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