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为提高农村闲置公共资源利用率,实现农村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在乡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所,收集农村闲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全县各乡镇农村小额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物资采购等搭建交易平台。该所履行农村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职能,包括:组织各类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收集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协助调查处理相关投诉等。交易所既是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又是公共资源交易的操作和监管机构,业务上接受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的指导。交易所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其所长由副镇长兼任。交易所专职人员由县财政局、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业务培训。 据悉,通过建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该县初步形成了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乡镇各站所和村(组)严格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全县18个乡镇累计实现进所交易624起,交易额253.62万元,增收节支50.48万元,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