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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法人”诞生 她彪炳史册 带来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巨大解放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张凤云 柯利刚 范亚旭 发布时间:2019-03-22
摘要:2018年11月,来自全国的10个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印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掀开了“特别法人”名正言顺进入市场,充分展现发展潜力的历史一页。

       原标题:“特别法人”诞生记

  作为迄今为止最为广泛高效的经济组织形式,公司被看作是“人类的成就”。然而在中国,有一类“特别法人”,它像公司一样参与市场经营,却与一般性企业有很大不同。村庄的大量土地、房屋乃至山林,都是它的资产构成,它的成员并不对村庄以外的主体开放,兼具地域性、社区性和内部性,这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改革开放40年历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长期以来,却由于没有法人地位的尴尬现实,其健康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2018年11月,来自全国的10个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了印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掀开了“特别法人”名正言顺进入市场,充分展现发展潜力的历史一页。

  这是一件可以彪炳史册的事件,带来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巨大解放;这背后是一场规模宏大的改革,涉及近2亿农户8亿农民的切身利益;这是一场惠民利民的举措,有望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飞跃。

  打破那座透明的“钟罩”

  ——没有统一的“身份”,签合同,人家不认;缴税,只能列为“其他类”;甚至打官司,都会遇到比其他经济组织更多的麻烦

  2018年11月16日,江苏南京。

  一间极为普通的会议室里,农业农村部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当主持人宣布,向10个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印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组织登记证书的时候,等候在那里的各大媒体箭一般冲了上去,长枪短炮伴着闪光灯和快门声,在会场里竟引起了一股不大不小的骚动,以至本来预定好的议程不得已延时了。

  而对于拿到证书的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汤忠华来说,晃在脸上的闪光灯显然不足以表达内心的喜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汤忠华这样说:“这下好了,有了合法身份,可以大干一场了!”

  为什么这张“身份证”会引起如此轰动?这串以N开头的代码又意味着什么?

  “10个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拿到了登记证书,这在我们国家是首次,是我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喜事儿。意味着我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法律地位,有了法人地位,有了自己的‘身份证’。这件事是可以载入史册的。”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给出了一个简单明了的答案。

  把时钟拨回到30多年前。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广州天河、佛山南海等地就悄然开始了一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每个村民,抱团发展集体经济。但是改革之后成立的这个组织到底是什么性质,到哪里去登记,怎么搞经营活动,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和路径。

  “去工商局登记,工商局说,你们这个不是工商企业,既不是有限责任公司,也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首先人数上就不符合,工商企业股东人数分50人以内、200人以内两种。但是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子人数往往超过这个数。有的大村几千人,小点也有四五百人,工商局不受理。后来为了经营活动,有些村就采取变通的方式,一个村民下面带几十个隐形股东。虽然能运转了,但也有很多障碍。比如税收,工商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过去是很高的,大概有25%的样子。还有老百姓的股份分红要交个人红利税。我们当时去调研,很多地方干部群众想不通,说改革完了以后税负加重。这个组织除了要承担社区公益事业,比如治安、卫生、绿化这些,同时还要交这么多税,而且没有税前抵扣,有的村子觉得负担更重了。”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集体资产处处长余葵说。

  在这之前,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登记方面可谓五花八门。有在农业部门登记的,有登记为工商企业的,还有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团组织的,或者干脆由村委会代行经营职能。这些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也带来了诸多隐患和局限。

  “拿我们济源来说,虽然对行政村颁发了济源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持该证书也可去办理印章刻制、开户等相关手续,但这毕竟是张‘地方粮票’。”河南省济源市农牧局农经站站长段德龙说,“遇到跨省的投资,人家就不太认可。比如北京的一个企业到济源租赁厂房,北京公司要入账,我们这边就开不出发票来。”

  签合同,人家不认;缴税,只能列为“其他类”;甚至打官司,都会遇到比其他经济组织更多的麻烦。摆在面前的,犹如一座透明的“钟罩”,使得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被一定程度地隔离了。

  另一方面,市场化的大潮、城镇化的进程都在加速乡村的变迁,也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国家层面上的身份认定更加迫切。

  “现在的农村社区和过去十年、二十年完全不一样了,它是开放的,外来人口可能比社区成员还要多。有些城中村、城郊村实力很强,一项征地补偿款就有几千万、几个亿,它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去投资?以村委会的名义,这个资产又不完全是村委会的。”余葵说,“2016年中央出台37号文件(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之前,地方探索了20多年,登记的事一直没有突破,卡就卡在‘这个组织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上。”

  2015年,在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中,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一定程度上推进了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认定的进程。

  “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区别于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又不是基层行政组织。过去虽然个别村集体到工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通知下发之后,我们去发改委沟通了若干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需要18位统一社会代码,最后同意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来对待。”余葵说。

  2017年10月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在起草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原农业部的意见,经过多轮细致深入的研究论证,最终确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一类“特别法人”,赋予其市场主体地位。并且规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转过年来的6月份,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明确登记赋码管理部门为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重点任务落实到县级。

  2018年11月5日,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上线启用,登记赋码及换证工作正式展开,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取得实质性进展。

  “为什么说意义重大。因为它真正确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据此名正言顺地去银行办理开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一样,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发票,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余葵说,“这张印着N打头代码的证书将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它打通了集体经济组织在市场、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间的身份认同,并且全国通用,等于是张‘全国粮票’。”

  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领“身份证”,本身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具有突破性的一件大事,是改革成果的一个缩影

  这张证书,犹如一颗流着蜜汁的果子,被很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迫不及待地捧到了手上。而这果子由青涩到甜润,依靠的则是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这棵大树,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两者的逻辑关系,在2018年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中一目了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对象主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将农村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而成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组、村、乡(镇)三级。

  这场被称为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关系到集体经济能否成为乡村一枚活跃的因子,还牵扯到3.6万个乡镇、58万个行政村、490万个村民小组以及2亿多户小农户的日子怎么过这样具体的问题。

  这盘大棋到底该怎么下?改革的目标、路径与方法是什么?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如何解决?环环相扣,不容有半点闪失。

  正因此,在这场关系重大的改革中,从农业农村部门到各省市农村,从机关干部到普通农民,贡献智慧、精雕细琢,下足了绣花功夫,为的就是不留“死角”,将这项改革“丁是丁卯是卯”地落到实处。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单起草过程就花了3年多的时间。这份凝聚了各方理论智慧、各地实践精华的顶层制度设计,明确提出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四大任务: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科学确认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从2015年开始,国家层面的改革试点便开始了。第一批试点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重点探索保障农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2017年,全国选择100个县开展试点,并对试点内容做了进一步拓展,包括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探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等,要求更加全面。

  2018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推出吉林、江苏、山东3个整省试点,50个地级市开展整市试点,150个县级行政单位开展整县试点。将原来的“探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调整为“全面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并明确提出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有关事宜。

  三批试点加起来,涉及到县级行政单位足有1000个之多。

  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是这场改革中的第一场硬仗,成员身份确认则是最重要的工作。由于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儿广,成员利益关系复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集体资产构成各异,加之城镇化加速、人口大规模流动,改革难度极大。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说:“这项重大改革必须明确两条底线。第一,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不是少数人操控、少数人所有。既不能出现少数人侵害多数人权益,也要防止多数人侵害少数人权益。无论怎么改,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让集体资产流失了。第二,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无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

  山东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必须打赢的一场硬仗,严把宣传发动、资产查验、资源实测、合同清理、公开公示、档案整理“六关”,规范操作,全程留痕,真正把家底摸清;

  天津市制定了“两种模式、三个路径、四个阶段、八个环节、三十二个步骤”的改革指导规程,建立了信息系统,实现了改革模式自主选择、工作流程步步规范、改革进度实时更新、成员信息全市通查、资产动态实时掌握、重要事项媒体公告,确保了改革的稳妥有序推进;

  河南济源市在清产核资阶段,采取“张榜公示,三榜定案”的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寻求农民群众公认的“最大公约数”;

  ……

  步稳蹄急,成果显著。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96.5万个组、47.8万个村、6619个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超过15万个村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成员3亿多人。这些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终能够获得“特别法人”身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止手里多把“米”

  ——一串小小的代码,破解了资产转化为资本的秘密。它的背后,是一整套明晰产权的程序和纳入国家正规法律系统的严密体系

  2月26日一大早,豫西北济源市上空飘着一层薄雾,承留镇花石村党支部书记周全喜从位于村北的南山森林公园滑雪场回到村部,刚好碰到段德龙送新的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来,接过证,周全喜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

  “有了这个证也就意味着银行的大门对我们打开了。”周全喜高兴地说。

  2015年,花石村便开始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产权制度改革,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然而,让周全喜苦恼的是,前期虽然取得了济源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贷款、税收等方面依然受到很大限制。如今拿到了这个证,他心里的一块石头可算落了地。

  “现在系统内已经生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18位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要证书过来就可以打印了。”段德龙说,前期济源市已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资产量化等一系列基础工作,按照正常程序,到今年4月就能完成全市525个行政村的登记赋码及换证工作。

  千里之外的南京市江宁区章村,动作更加迅速。领到证的第二天,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就敲定了两笔“大买卖”。

  “一是花了4000万元买了1000平方米的旺铺,两证齐全;二是在湖熟、禄口等地收购四五千平方米的厂房,已基本谈妥。”章村老党支部书记张文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们的目标是“立足城市做三产,走出章村谋发展”,下一步准备聘请职业经理人,选择成长性好的科创型企业参股。

  登记赋码工作的全面开展为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添了一把火,因此绝不仅仅是让集体农户手上多把“米”那么简单,而是活化了农村产业,释放了集体的潜力,并且有望使得集体经济组织这样一个“特别法人”成为活跃乡村经济的重要单元。

  冲击波正在波浪式覆盖乡村:

  借助改革,很多地方回头来盘点,发现有不少资产可以服务于全村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

  在股份合作上,虽然不同地方有不同表现形式。但从以前少数人管,资金不知去向,到现在的阳光运行,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

  在一些已经消失或正处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中村、城郊村,核资量化,资产有了主,也促进了劳动力的流动;

  改革还为公共财政投入以及乡村治理提供了载体。政府投入、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再量化到成员头上,使之成为农户一个长期的收入。

  “清产核资、成员认定之后,村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利大了,积极性也高了,当然要求也多了。以前对集体经济收入不太关心,现在是很关心,想要合作社多赚钱、多分钱。对于村集体理事会成员来说的,压力也比以前大,但压力也是动力,这对于壮大集体经济倒也是个好事。”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联盟村党总支书记、联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王绍山这样说。

  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广袤的乡村,亿万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愿望是如此强烈,就如春天里的一粒种子,带着破土而出的那股力量。改革和赋码不仅搬走了压在上面的石块,还给它创造了更大的可供伸展的空间。

  更为重要的则是登记颁证背后构建的那套系统。全面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各项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犹如一座大型水电站,一旦运转起来,便会源源不断地唤醒“沉睡”的资源,一步步转化成看得见摸得着的资本财富。

  为了确保工作的有效性,改革的督导工作一直没有间断。不久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对12省开展了改革督导,了解各地改革进展,发现了一定的问题,并进而要求各地要自觉对标对表,查找自身不足。

  据赵阳介绍,不断扩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覆盖面,是农业农村部2019年的一大重点工作。2019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再确定10个左右省份、30个左右地市、200个左右县整建制推进,确保2021年底之前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同时,要做好新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使完成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尽快领到“身份证”。截至目前,全国已向1.2万个集体经济组织发放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预计到2019年底,70%以上完成改革的村将领到登记证书。

  关系到“特别法人”,登记赋码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农业农村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家评审组成员、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邓大才2月26日到天津调研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时对记者说:“从农民的角度来说,经营最好是包赚不赔,但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又很难确保只盈不亏。所以对待集体经济组织这个‘特别法人’,既要有经营上的放活,给它提供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比如登记赋码,还要有政策上的帮扶,并且注意加强对法人和经营决策层的监管。”

  法律上的一些难点还有待突破。争论较多的,包括成员界定和权利问题。新增人口到底是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合作经济社成员和享有土地承包权的成员是重合的还是交叉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能不能破产?以什么为破产清算边界,是否把土地刨出破产清算的范围?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

  对此,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列了很多专题,以便在下一步的立法中提供有效支撑。

  “下一步还要和税务部门沟通,包括它的税收问题、税票问题等等一些细节。”手里拿着一摞调研报告,余葵不无感慨地说,“这个组织太特别了!”…

责任编辑:张凤云 柯利刚 范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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