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浙江省象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海上巡查。20时许,执法人员发现油菜花峙海域有一艘无船名号的钢质渔船正在作业。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船进行靠帮。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后发现,船主不能出示渔业捕捞许可证及相关渔业船舶证书。该船当时正在从事地笼网作业,甲板上还有新鲜渔获物和10顶地笼网。经清点,船上共有渔获物螃蟹68.25公斤、章鱼106.7公斤、杂鱼7.95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何某某等4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地笼网)捕捞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将案件移送象山县公安局。
这只是浙江省“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中的一起,类似案件还有很多。
浙江省海域面积达26万平方公里,是陆域面积的2.6倍,22万多平方公里的浙江渔场是全国著名的优质渔场。
多年来,随着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和过度捕捞,东海渔业资源日趋衰竭,渔业资源濒临“荒漠化”边缘。当地渔民说,过去是“春天黄鱼咕咕叫,夏天乌贼晒满礁,秋天虾儿到处跳,冬天带鱼整网吊”;现在是“带鱼像筷子,鲳鱼像扣子,黄鱼难见踪,乌贼快绝迹”。
2014年,浙江省推行“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严厉整治“绝户网”“船证不符”渔船和海洋环境污染。浙江省专门成立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协调小组,34个省级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一打三整治”是一场海上“打非治违”战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黄志平介绍,通过出台渔船更新改造、网具使用、隐患认定、报废拆解等政策和标准,推进渔民个人信用和违法记录运用,整治“船证不符” 捕捞渔船和渔运船,目前,1700艘渔船完全整治到位。
同时,认真实施《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2013—2017)》,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养殖尾水、船舶污染等专项整治,制订实施海洋“一线四规划”(生态红线、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海岛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计划;率先在全国实施“滩长制”,结合全国唯一省级“湾长制”试点,积极推行“湾(滩)长制”,多措并举推进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到2018年5月,浙江省核实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303个,已完成整治287个;完成生态化改造海水池塘14.5万亩,划定禁限养区面积7.3万亩;全省664条400总吨以上渔船全部安装滤油装置。
“一打三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近五年来,浙江省共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5264艘,清缴违禁渔具超过62万顶;查处各类涉渔违法违规案件1.2万余起,其中移送司法处理600多件、涉案人员2500多人,打破了长期以来海洋捕捞“无序、无度”和“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局面,渔场资源首次出现恢复迹象。黄志平表示,下一步,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海洋渔业资源科学养护、合理利用、有效管控的治理体系,高质量打造 “渔业强、渔区美、渔民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