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明松25日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有划定任务的2887个县级行政区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0亿亩,已全部落到实地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补齐标志界桩、完善信息表册、实现上图入库。
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最基本的资源国情。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把最优质、最精华、生产能力最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实行特殊保护,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我们13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上。此外,在城市周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发挥耕地在优化空间布局、控制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美化城乡景观等多种功能,阻止城市无序扩张和蔓延,倒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据了解,与此前相比,这一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强化了“量质并重”。“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特别强调划定的耕地质量。比如,从106个重点城市周边的优质耕地入手,先划定下来,再根据重点城市到其他的城市,到城镇。从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步骤,从城市周边的划定逐步扩展到全域的划定,依次推开,确保了整个划定的质量。”刘明松如是说。
刘明松表示,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国土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规报国务院批准。”同时,他特别强调,“严禁通过擅自调整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