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2013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至4.5%。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表示:“与前几轮扶贫相比,不仅减贫规模加大,而且改变了以往新标准实施后减贫规模逐年大幅递减的趋势,每年减贫幅度都在1000万人以上。”
报告也指出,我国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到2020年还有不到4年时间,平均每年需减少贫困人口近1100万人,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刘永富指出,因病致贫占比仍然较高,“建档立卡数据显示,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比例从2015年的42%上升到2016年的44%,医疗支出负担重,解决这些人的贫困问题,成本更高,难度更大。”
一些地方扶贫脱贫不够精准,有的地方贫困识别简单算收入、“搞摆平”,人为割裂低保和扶贫政策,导致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有的政策措施表面看帮扶到户到人,实质上不顾贫困户真实需求,是缩小版的“大水漫灌”。此外,形式主义问题凸显,部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扶贫政策实施的针对性不强。
对此,报告指出,要坚持突出重点,解决深度贫困。刘永富说:“制定特殊政策,拿出超常规举措,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村和因病致贫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坚决攻下‘坚中之坚’。在做好贫困县贫困村脱贫攻坚的同时,高度重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防止出现工作‘死角’。”
报告强调,要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刘永富强调:“建立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检查评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报告还提出,要严格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认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省际间交叉考核,倒逼各地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通过组织年度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今天的会议还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