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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贫困人员县内住院不用自己掏钱

来源:新华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6
摘要:新华社长沙8月15日电(记者 阳建)做完手术一个多月的晏银香,坐在凳子上看电视,曾经忧愁的脸舒展开来:“术后恢复得很好,如今能扶着走路了。” 晏银香是湖南省株洲县高坝村村民,一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
  

       新华社长沙8月15日电(记者 阳建)做完手术一个多月的晏银香,坐在凳子上看电视,曾经忧愁的脸舒展开来:“术后恢复得很好,如今能扶着走路了。”

  晏银香是湖南省株洲县高坝村村民,一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去年2月,晏银香又因脑溢血造成中风,行动不便,导致家庭贫困。今年5月12日,晏银香不慎摔伤,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无法站立。在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一个多月,共产生医疗费用59760.14元。最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53784.14元,“扶贫特惠保险”报销4780.8元,医院兜底1195.2元,晏银香自己没掏一分钱。

  “多亏了县里的扶贫保险政策!”正在努力挣脱贫困户“帽子”的晏银香感慨,如果没有扶贫特惠保险和医院兜底,除去医保报销,自己还要自付6000元,脱贫就更难了。

  株洲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804人,其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4063人。为破解因病致贫、返贫难题,株洲县近年来逐步探索建立起“扶贫+保险”的叠加保险保障体系,为全县贫困家庭脱贫攻坚撑起健康“防护网”。

  2015年开始,株洲县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领域,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倾斜: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从1.8万元降低至9000元,有效减轻了贫困户医疗负担。

  数据显示,2016年株洲县有3895人次贫困人员因病住院治疗,产生费用1316万元。按相关政策补偿到位后,贫困人员人均自付费用仍在每次1200元以上。这对贫困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为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自付部分的医疗负担,今年6月起株洲县财政再投入200万元为所有贫困人员统一购买“扶贫特惠保险”,投保标准为每人200元。这种保险涵盖一年期自然灾害保障、意外伤害保障、县内就医补偿、县外大病医疗补偿等,保障补偿额度均达10万元,贫困人员在县域内外就医自付费用可报销80%。

  在日益完善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特惠保险”模式下,目前,株洲县的贫困人员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入院零预付、报销零起付、出院零支付”政策,不用自己再掏钱。同时,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贫困人员来到县内医疗机构就医,办理住院手续、报销医疗费用等事项,全都由绿色窗口医务人员贴心“包办”。

  据统计,从今年6月至8月10日,株洲县医疗机构共有927名贫困人员出院,产生医疗费用127.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报销100.7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3.58万元,扶贫特惠保险报销17.58万元,县内医疗机构兜底保障5.25万元,实现了贫困人员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不用再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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