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须政府与农民合力推动
——访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总工程师贾文涛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提速,土地整治工作越发引人关注。
记者:如何看待“小块并大块”的意义?
贾文涛:从历史维度来看,“小块并大块”有其必然性。在一些地区,耕地细碎化已经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提升。农民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因此才出现了龙州县5位农民主动并地的事情。
从实践来看,“小块并大块”的效果很好。“小块并大块”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基础,并地后,继续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以有效提升农田综合产能。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耕种。我们要建设“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加“一体”(田园综合体),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就必须解决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和耕地质量不高这个卡脖子的问题,而土地整治是最重要的平台和抓手。
记者:“龙州模式”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注重农民决策、农民参与,您如何看待农民决策、农民参与对土地整治的意义?
贾文涛: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如果一切由政府包办,不注重农民的参与,农民就很容易对此漠不关心,结果达不到预期目的。土地整治要取得良好效果,就要在用好财政资金的同时,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形成合力。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推动土地整治,不但土地整治的一般性效果有了,工程建设质量得到了保障,农民还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更多收益,增加农民的获得感。
此外,让村民积极参与土地整治,还可以有效提高乡村的基层治理能力。村干部在此过程中加强与村民的沟通,提升威信,农民在此过程中也加深了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了解,增强对农村公共事务的关心度。
记者:地方政府在土地整治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贾文涛:首先,政府要保障土地整治专项财政资金的足额投入。做好土地整治,有稳定的资金保障是第一位的。地方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将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监管等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确保完成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
此外,地方政府要做好服务和把关工作。一些地方吸引了一些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这本是好事,但是也出现了一些社会资本经营不善,留下烂摊子走人的现象。在引进社会资本时应审慎稳妥,不能谁来了都欢迎。
记者:保障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还有怎样的路径、方法可以探索?
贾文涛: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对土地整治投入很大。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未来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需求量还很大。越是产粮大县,土地整治的资金需求就越大,而由于产业结构等因素,其财政保障能力却相对较弱。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提出了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措施,为解决土地整治资金不足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我国实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对耕地被占要求占一补一、占优补优。今后一个时期,很多地区的占地需求依然很大,但是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区域内已经难以实现占补平衡。
《意见》提出,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新增耕地经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这一改革举措,不仅可以有效破解在耕地后备资源日益匮乏的情况下实现占补平衡的难题,还可以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参与,同时,起到鼓励整理、限制开发的作用,对生态保护和建设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