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日前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简化市场准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举措,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意见》提出,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
《意见》明确,县级政府要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进入创业园区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云南将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问题。
在财政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
此外,云南还将通过落实用地用电措施、开展创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及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等举措,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