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那么,今年重点都有哪些农业补贴呢?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 改变土地用途、达不到耕地质量条件以及撂荒土地的不能获得补贴。
发放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需将流转合同在土地流转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将无法申请相关补贴。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发放标准: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为77.63元/亩/年。该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是为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生产经营组织。
发放方式:购机,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发放标准:2016年中央财政已下拨首批20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于中央财政支出总体规模压缩,2017年安排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中央资金压减至186亿元。
玉米补贴
玉米生产者补贴对象: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实际生产者。
玉米深加工补贴对象:东北地区辖区内规模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的玉米加工企业。
马铃薯补贴
2016年2月,农业部正式发布《关于推进马铃薯产业开发的指导意见》,将马铃薯作为主粮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
对象: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
发放方式:采取售价折扣补贴方式,即购种农民按折扣价付款,供种企业登记折扣销售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县农牧业局与供种企业签订合同,确认供种数量,财政局根据供种量预拨70%补贴资金,播种出苗后,财政、农牧部门根据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农牧部门确认的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发放标准:一级种每斤补贴0.5元,微型薯每粒补贴0.2元。中央财政对马铃薯实施脱毒种薯扩繁和大田种植补贴,每亩补贴100元。
大豆棉花种植补贴
●大豆补贴
对象: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企事业单位等)。
●棉花种植补贴
对象:交售量部分补贴对象为棉花实际种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