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包括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等等。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意见》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意见》提出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具体包括做好如下30项工作。
- 对特殊贫困群体,要落实落细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 各地要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 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 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任务基础上,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通硬化路建设。
- 基本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普遍覆盖。
- 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 各地要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先搞试点,证明切实可行后再推开。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
- 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 增加学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
-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适当简化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招聘程序。
- 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
- 对应聘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地级市域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 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多形式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改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
- 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
- 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做好渔民退捕工作。推广黑土地保护有效治理模式,推进侵蚀沟治理,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 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 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
- 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逐步减少活猪长距离调运,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
-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工程建设、验收、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 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
-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举措。
- 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
- 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
- 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
- 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 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扩大对特色优势农产品覆盖范围,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
-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