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142号建议的答复。针对李树睦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住宅改造,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住建部表示,将通过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到2020年,在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
住建部表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和方法,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的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安居需求和农房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一)探索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如何支持群众建设一批农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按照宜点则点、宜面则面的原则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和示范农房组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提高农房设计和建设水平。
(二)探索组织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机制。指导试点县(市、区、旗)调研农房建设现状,了解农民安居需求,依据当地气候变化、地域风貌、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功能需求,研究提炼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和空间结构,提出农房建设基本标准和技术导则。组织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以及从农村走出去的懂建设、爱农村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
(三)探索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联合大专院校、学术团体,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并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工程施工人员能力素质。探索建立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机制,吸收下乡服务的专家和大学生村官兼职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动将村级农房建设协管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指导目录。
(四)加快制定加强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将加快制定加强宅基地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宅基地管理。在现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县(市、区),重点围绕“三权分置”,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闲置宅基地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结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返乡下乡创新创业等,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行动”。
(五)继续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培育。做好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范管理,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继续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打造天蓝、地绿、水静,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休闲乡村,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带动就业增收。
到2020年,在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旗)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
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原标题:加强农村住宅改造,住建部:到2020年,在各省试点县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