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同时提出了以下几点规定,大家要提前了解。
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新法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除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外,这次新增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这就为征地农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农民收入
此前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上开展非农建设之前,必须先征地,将其转为国有土地,否则不能进行交易。”但新修改的土地法破除了这一法律障碍,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入市”。这也将大幅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更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盘活宅基地,让农民“户有所居”
之前,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不少宅基地被闲置,造成资源浪费。此次新法明确,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同时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政府要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最新的《土地管理法》将在2020年1月1日实施,大家对于以上这些变化怎么看?
原标题:新土地法有了三大变化,个个与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