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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大稳企稳岗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等16条措施,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切实稳经济、拓岗位、兜底线,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促进比较充分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企业吸纳其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改善发展环境。
支持返乡创业,2020年底前,返乡农民工在本县初创的创业实体,按其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农民企业家回本县投资100万元以上创办企业的,享受当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返乡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其宅基地内从事生产经营;加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支持力度。
支持养老、托幼、健康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新动能。制定发布新产业新业态培训工种目录,享受相关培训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持续实施“千人培训计划”,每年免费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加快培养适应新产业新业态的从业人员。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高职院校扩招工作,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作用,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2020年起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提升高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规模和质量,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
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农民工返乡3个月内向每人提供不少于3条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其尽快就业;支持组建返乡创业协会,扩大返乡农民工创业“朋友圈”,引导开展创业互助。开发产业就业岗位,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承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项目,开展职业农民培育,促进返乡就业;返乡农民工在养老护理家政行业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返乡后超过6个月未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在当地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新社区工厂就业的,比照贫困劳动力享受吸纳就业优惠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