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明光市永言水产集团董事长钱永言呼吁:
渔民应与农民享有同等权利
“从狭义上讲,农民是指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生产农产品的生产者;从广义上是讲,农民是指直接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者,也包括了从事畜牧养殖的牧民和水产养殖及捕捞的渔民等。在大农业的概念下,渔民是农民的一部分。然而,当前渔民与农民并没有享有同等权利,渔业生产、渔民没有得到像农业生产和农民一样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明光市永言水产集团董事长钱永言在谈到积极发展畜牧水产业,扶持和促进规模化健康养殖时如是说。
钱永言说,我国有近1万个渔业村,450多万个渔业户,2000多万渔业人口,1300万渔业从业劳动力,分布沿海各省市和内陆重点区域,这一社会群体是农村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农民相比,渔民更加弱势。一是渔民缺乏必要的生产资料保障。土地是保障农民生活的主要资源,只要有土地,农民就能维持基本生活。而渔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是水域和滩涂,渔民没有耕地或耕地数量很少,对于他们来说,利用水域、滩涂进行渔业生产是他们得以生存的根本保障。由于我国渔业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渔民“失海”问题严重。二是渔民所需生产资料的成本很高。渔民必需的生产要素渔船、渔具以及其他生产必需品都很昂贵,要支出更多的费用才能开展渔业生产。渔民生产要素的灭失风险远远大于农民,而且渔船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折旧费用很高,还要受国家政策的影响,需要及时更新。这些费用负担,都是农民所无法比拟的。三是渔民遇到灾害的后果严重。渔业生产是一个高风险、极不稳定的行业,生产中发生的意外往往是船毁人亡,其后果通常是渔民个人、渔民家庭甚至渔民的亲朋好友难以承受的。受灾家庭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恢复生产和维持意外事故前的生活水平,只能依靠政府的救济和补助维持生活。
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三渔”问题并没有得到的足够重视。我国的农业补贴有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民培训教育补贴等,此外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品种繁育等科研环节有部分财政补助或贴息贷款支持政策。与之相比在渔业方面的补贴仅有柴油补贴等屈指可数的几项,国家扶持大农业的政策在渔民和渔业上体现得不够。
另一方面,我国于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这具有划时代意义,无疑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意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具体到渔民身上,这一政策又没有真正体现,渔业虽不缴纳渔业税,但渔民捕捞海洋渔业资源还要向国家缴纳资源费以及相关的规费,养殖还要缴纳海域使用金、水域承包费等,而且问题还较多:一是没有统一的缴纳标准,因地区、承包期、渔池条件不同而呈现较大的差异,二是承包费随水产品行情波动而明显变化,甚至出现转手承包炒作水面的现象,三是部分地方将渔场作为乡镇企业对待,随意将一些不合理的税费强加给渔场,很不合理。
贯彻落实支渔惠渔政策和渔民权益保护措施,特别是对陆地上没有一分地,渔业是其谋生唯一手段的渔民,让他们与农民享有同等权利,享受应有的政策支持,减轻税费负担,才能真正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社会的每一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