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兴文县交管大队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载体,强化科技手段的运用,强化难点治理,不断完善城乡行车和停车秩序管理、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 一、强化科技手段的运用。一是及时变更临时测速点的位置。大队根据辖区主要道路车辆违法的特点,科学合理调整勤务安排,及时变更临时测速点的位置,突出查处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驾驶员的侥幸心理,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交通意识;二是充分发挥固定测速点的作用。大队充分利用固定测速点,发现、获取和固定各类违法行为证据,固定驾乘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扩展治理工作管控覆盖面。 二、强化乱停整治。大队不断强化乱停整治,延伸触角,联合乡镇派出所、交管办,利用乡镇赶集日,加大对各乡镇场镇、客运站点乱停乱放的巡逻管控力度和密度,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教育一起”。共同努力杜绝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农村道路交通,遏制农村事故多发势头。 三、强化遗漏飘散治理。大队结合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和掌握运输建筑材料、渣土等易遗漏、飘散的运输车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以深入建筑工地、运输企业开展宣传和设置检查点的方式,不断强化源头监管、强化日常路面管控,并根据重点时段、重点时段,实施联合整治统一行动,不断强化遗漏飘散治理,不断美化城乡交通,打造靓丽旅游县城形象。 四、强化宣传教育。一是紧紧依靠县有限电视台开设“交通陋习曝光栏”,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宣传其危害性,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与文明交通;二是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深入“五进”宣传,并通过互联网、LED显示屏、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执勤点等,采取多种方式,针对不同群体,深入开展“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宣传,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