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国家规定对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注册登记管理,未获得注册登记证的企业,将不得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业务。即日起,义乌检验检疫局将全面受理相关企业的登记注册申请。
进出境种苗花卉数量大、种类多、贸易方式复杂,时效性要求高,种苗花卉是检验检疫风险极高的农产品,受到世界各国检验检疫部门的高度关注。为适应当前进出境种苗花卉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确保进出境种苗花卉质量和安全,防止有害生物传入传出,保护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相关规定,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实施“出境种苗花卉基地注册登记”制度,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从事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检疫注册登记证书,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3年。
义乌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提高认识,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从源头抓质量安全,实施严格的农业操作规范,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建立种苗花卉种植、加工、包装、储运、出口等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溯源记录,推行节能、节水、环保的生产方式,加强对有害生物的监测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虫害发生与传播扩散。要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帐,且至少保存2年。进货台帐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来源国家或地区、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或进口时间等;销售台帐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输入国家或地区、收货人及其联系方式、出口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