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成功推进,是我县“三权到人、权随人走”农村改革迈入新阶段的标志。“三权”即农村集体经济股份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我县通过改革赋权转型强农,以明晰产权激发农民积极性,加快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目前,除了村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宅基地使用权改革工作也正在开展。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确权是基础。土地确权登记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中存在的承包地块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起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据悉,我县确定开展确权的行政村数277个,涉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数10.7万户,耕地面积25.1万亩。截至2017年12月中旬,完成承包地测绘行政村数274个,完成测绘户数10.5万户,实测面积24.9万亩;同时,完成一轮公示行政村254个,二轮公示行政村202个。全县确权工作正在从公示确认阶段向建档入库阶段跨越。“确权登记既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把土地四至界限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的问题解决了,让土地可以成片流转,有利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农林局经管科工作人员表示。
宅基地使用权改革则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进行分类处理,让所有合法宅基地100%确权。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在作为试点村的梅林街道岙胡村开展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现场受理工作,首批村民在家门口完成了确权登记业务,为全县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梅林国土资源所所长黄文娟认为,通过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可有效保障农民的宅基地和住房所有权的用益物权,解决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下阶段,我县将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向全县延伸。
无论是集体资产的股份改革,还是承包地确权,都让农村“沉睡”的“死资产”变成了“活资本”。“三权到人”改革,围绕权利,通过“确权、赋权、活权”,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也给农村打了一剂促发展、焕活力的“强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