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打捞上来的一具大学生的遗体被绳子绑着,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一名穿白衬衫的老年男子,一边拉着绑尸体的绳子,一边摆手和岸上的师生谈价要钱,表情木然。 湖北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救人牺牲后,有目击者现场拍下一张令人震惊的照片:画面上,被打捞上来的一具大学生的遗体被绳子绑着,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一名穿白衬衫的老年男子,一边拉着绑尸体的绳子,一边摆手和岸上的师生谈价要钱。打捞3具遗体,捞尸者前后一共收取了3.6万元。(见今日本报7版报道) 3名年轻大学生,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两名落水少年的重生,他们的义举感天动地。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船老大为了牟取暴利,手牵绑尸绳表情木然地索要高额打捞费。多么令人心寒的一幕!如果英雄在天有灵,他们不知作何感想? 客观地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捞尸是否需要付费,但按照约定俗成,陈某付出了劳动,适当给予报酬也是应该的。问题是,打捞起牺牲的大学生后,陈某用绳子把遗体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打捞费。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他也不为所动,直到学校把钱送来。根据法律规定,陈某对尸体没有处置权,因此其绑尸要价行为对死者来说是大不敬,对当时在场的师生来说也是一种要挟,如果要以敲诈勒索定罪,似乎完全站得住脚。 陈某是一名职业打捞者,长期在长江上专门以打捞尸体为生。当地群众反映,捞尸者曾向他们发放印有“24小时服务,专业人员打捞”的名片。打捞尸体成为一种职业?恐怕这在历史上还是从未有过的“创举”,相信任何一个部门都不会给他发放营业执照。陈某再一次钻了法律的空子。正是脱离了相应监管,他才敢放言“活人不救,只捞尸体,打捞一个1.2万元,先交钱,后打捞。”对这个法律似乎管不住的空白地带,其实政府部门也有失职的地方:陈某既然捞尸收费,就是一种经营行为,物价部门应该对其合法性、该收多少作出约束。 陈某绑尸要价,同时还暴露了政府紧急救援的缺失。当时危险发生后,同学们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当地海事部门、水上派出所、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均以不具备条件、没有专业设备为由,未能提供有效救援和帮助。应该说,这客观上促成了打捞船绑尸要价的产生。 紧急救援本属于公益事业,但陈某赤裸裸地将其商业化,这是挑战法律所允许的道德底线,直接或间接地侵蚀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让生命价值和人的尊严遭到践踏。面对英雄的遗体,本来我们都应该心怀崇敬之心,但陈某却将金钱等同于公德心,相信任何有血性的人都难以容忍这种冷漠。 编缉:吴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