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9亿农民和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中国,继2004年之后,再次出现了大范围的“民工荒”。今年初,四川、重庆、贵州等农民工输出省市的地方官们还在为如何妥善安置上千万“失业”回乡农民工而犯愁,但仅仅几个月之后,曾经在金融危机的寒流中纷纷解聘雇员的东部地区企业,却又手持订单招不到工人了。 一些用人单位的“民工荒”,说明买方愿“买”,卖方却不愿“卖”。为什么中国的劳动力如此富余而又有人不愿“卖”?原来这种“买卖”早已市场化了。 正如报道里所述,曾与妻子双双在广东东莞一家工厂务工的四川省金堂县人罗世彬,自去年被工厂辞退回到老家后就再也没想过回到东莞,这是因为“在那边打工,什么保障也没有。”他说:“我在广东务工的地方是一个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厂,在这个厂工作了2年多,一直都是每个月1200元左右,没加过薪、没拿过任何补贴或福利。经济稍不景气,就让我们走人”。反观,成都市近郊龙泉山里的张琪敏不久前就在成都一家公司求职成功,如今在公司里做接待、服务工作,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就有近2000元,此外公司还承诺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为其购买社保。她说,即使是在广东、上海做同样的工作,收入和待遇也不会高出多少。这一正一反,有头脑的人都会有思考和比较。 民工荒既有用人单位的“缺德”,也有当地政府的“失职”。在激烈的竞争中,农民工权益保障往往成了企业与地方政府博弈的牺牲品。不少地方政府为吸引资金在本地投资,甚至暗许企业可以不给农民工买保险、办社保,对前来务工人员准备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没有尽到监管的责任。 一个单位、一个地方,并非天然地存在“民工荒”,今天没有“民工荒”并不等于明天没有“民工荒”。市场是变化的,劳动力是流动的,无论是“输出地”还是“输入地”,哪里权益无保障,哪里才有民工荒。
编缉:吴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