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要情 新政 热评 三权 特别关注 特产特养特业 乡村振兴 智慧新农

乡村振兴

旗下栏目:

农业托管,对实现我国农业健康与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林乡人刚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3
摘要: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要去城里打工,靠土地也能赚个生活费? 就是你把你的土地托管出去,还能获得不少的托管收益。 什么是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土地托管是实现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要去城里打工,靠土地也能赚个生活费?” 就是你把你的土地托管出去,还能获得不少的托管收益。

什么是“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土地托管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的重要社会化服务模式之一。通过土地集中连片托管,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与专业化生产,进而大幅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于实现我国农业健康与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托管,对实现我国农业健康与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大方向来看,农业生产托管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通过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秧苗统育统供等服务,把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引领小农户走向现代农业。

被托管农户盈利模式

通过改善生产条件,规模化连片种植,大量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等手段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获取差额产量,实现增产增收。

农产品规模化订单生产,标准化技术管理,品牌化市场营销,形成强大的品牌增值效应,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增值。

通过农资集中采购,农产品统一销售,进一步降低农资采购成本,增强农产品议价能力和抵御市场波动风险能力,实现农业增效。

据统计,2018年我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3.84亿亩次,比上年增长50%;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多元化服务主体达37万个。

这么多新型组织纷纷发力农业托管模式,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市场规模达万亿级别。

中信证券研究指出,根据测算,农业托管的总市场容量有望超过2万亿元,其中粮食作物托管市场规模将超过6000亿元,经济作物托管市场规模将超过1.5万亿元。

同时,农业托管行业目前正处于发展初期,其轻资产、低成本、渠道扁平化等特征决定了模式具备易复制、推广快的优势大容量、高增速的行业属性为农服独角兽提供了优质的孕育环境。

根据数据显示:小农户自种、流转种、托管种的亩均收益比较,托管比自种增加了180元收入,比流转种增加了270元收入

所以,很多农民都乐意把自己的土地托管给农业公司。

其中,农业托管模式包括很多类型,比如、农业生产托管积极发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农业共营制等多种托管模式。

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就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完成或协助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相比如生产托管而言,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尤其,土地托管模式是比较成熟的模式,目前很多组织已经在该领域不断地深耕。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意义重大,既解决了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问题,又可以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解决经营方式粗放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并且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服务带动性规模经营发展,实现农业降本增效,更有利于助力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从其功能来看,农业托管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加速器,助力中国农业高速进入现代化。

我们看过多个案例,发现农业托管可以解决4大问题

一是通过打破一家一户承包地的界限,实行集中连片作业,既增加了耕地面积,又有利于机械作业;

二是规避了土地租金风险,有利于解决耕地流转后的“非粮化”、“非农化”问题,这是托管最大的优势,如果地租达到1000元/亩,流转型粮食规模经营盈利困难;

三是批量购买各种农资、集中使用农业机械,可以明显降低生产成本;

四是解放了大批从事田间耕作的劳动力,促进了农民转移就业。

所以,农业托管对中国农业、农民、农村都具有积极意义。

正是因为意义重大,国家对以土地托管为代表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发展越来越重视。

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导向。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可以说,《意见》出台,既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又顺应了实践的需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2017年8月,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其中该《意见》指出,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农村研究院副院长张红宇表示,越来越伴随着生产的细分,生产性服务业在发展中国家的表现,从事农业生产的只有1%、2%,农业生产服务的整个构成10%、15%,而10%、15%就是我们未来巨大的商机也罢或者巨大的潜力也罢,生产性服务业越来越成为独立完整的产业。

 
责任编辑:
0

网站春秋           成长展望           商务觅源           合作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