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几十年走完西方主流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发展之路,城乡生存与发展环境产生巨大落差与不平衡。那发达国家的乡村振兴又是怎么做的呢?乡村是如何在发达国家变成与城市相和谐的存在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8个发达国家乡村治理的成功模式,也希望在借鉴学习中,可以给我国带来些启发。
8大发达国家乡村治理模式
1.
因地制宜型:日本造村运动
挖掘本地资源、尊重地方特色为典型特点
日本因地制宜型模式是指在乡村治理中,以挖掘本地资源、尊重地方特色为典型特点,通过因地制宜地利用乡村资源来发展和推动农村建设,最终实现乡村的可持续性繁荣,以日本的造村运动最为典型。
治理背景:二战后,日本政府为了提升社会发展的速度,实行了一套城市偏向政策,注重发展城市工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以求快速推动整个国家的繁荣。在这种策略引导下,势必会导致城乡发展的不均衡,造成农村发展的落后。
为了振兴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大分县前知事平松守彦率先在全国发起了以立足乡土、自立自主、面向未来的造村运动。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与扶持下,各地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发展模式,形成了为世人称道和效仿的“一村一品”。
日本“一村一品 ”成功之道:
首先,日本政府根据本国的地形特点、自然条件状况,培育了独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譬如水产品产业基地、香菇产业基地、牛产业基地等。
其次,为了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政府采取对农、林、牧、副、鱼产品实行一次性深加工的策略。再次,充分发挥日本综合农协的作用,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环节建立产业链,促进产品的顺利交易。
接着,通过完善教育指导模式,开设各类农业培训班、建立符合农民需求的补习中心,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农业知识。
最后,政府对农业生产给予大量补贴和投入,支持农村发展。造村运动振兴了日本农村经济,促进了日本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日本造村运动经验总结:
因地制宜型模式在具体的乡村治理实践中,非常讲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路,通过整合和开发本地传统资源,形成区域性的经济优势,从而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产品。从当前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很难找到适用于各地区的标准化乡村治理模式,因此,因地制宜型的乡村治理能够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有利于提升乡村社会的整体效益。
2.
自主协同类型:韩国新村运动
政府努力支持与农民自主发展结合
韩国自主协同型模式是以创造低成本推动农村跨越式发展的典型模式,主要通过政府努力支持与农民自主发展相配合共同推动与实现乡村治理的目标,以韩国的新村运动为代表。
治理背景:和日本造村运动的背景相似,韩国新村运动也是在国内重点发展工业经济,壮大城市发展,由此导致了城乡两极分化、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贫富差距悬殊的情形下开展的。
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为了改善城乡关系、推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决定在全国实行“勤勉、自助、协同”的新村运动。自主协同型的韩国新村运动模式具有科学的发展策略。
韩国乡村治理策略与执行:
第一,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破旧的现状,政府在乡村积极兴建公共道路、地下水管道、乡村交通、河道桥梁,以此整顿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第二,通过改变现在的农业生产方式,推广水稻新品种,增种经济类作物,建设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提升村民的经济收入。“农户副业企业”计划、“新村工厂”计划以及“农村工业园区”计划也都是政府为了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创建的重要举措。
第三,培育和发展互助合作型的农协,通过对各类农户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指导,以此促进城乡实现共赢。
第四,在各个乡镇和农村建立村民会馆,用于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激发农民的参与性和积极性。
第五,政府在农村中开展国民精神教育活动,提高乡民的知识文化创造性地让农民自己管理乡村和建设农村。新村运动的实施改变了韩国落后的农业国面貌,重新焕发了乡村的活力,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韩国自主协同模式经验总结:
自主协同型模式是在城乡差距十分大的国家或地区非常实用的一种乡村治理模式。一方面,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地位,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需要对农村进行整治和改造;另一方面,长期处于贫困处境的农民,也非常愿意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落后的现状,改善生活质量和增加经济收入。
3.
循序渐进型:德国村庄更新
村庄更新是一项长期社会实践工作
德国循序渐进型模式是将乡村治理看做一项长期的社会实践工作,在这过程中,政府通过制度层面的法律法规调整,对农村改革进行规范和引导,逐渐地将乡村推向发展与繁荣,以德国的村庄更新为典型。
德国的乡村治理起步于20世纪初期,其中对于村庄更新是政府改善农村社会的主要方式,历经了不同的发展阶段:
德国村庄更新发展不同阶段:
1936年,政府通过实施《帝国土地改革法》,由此开始对乡村的农地建设、生产用地以及荒废地进行合理规划。
1954年,村庄更新的概念正式被提出,在《土地整理法》中政府将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作为村庄更新的重要任务。在此之后,德国的巴登威滕堡州、巴伐利亚州都陆续出台了村庄更新的发展计划。
1976年,德国在总结原有村庄更新经验的基础上,不仅首次将村庄更新写入到修订的《土地整理法》,而且试图保持村庄的地方特色和独具优势来对乡村的社会环境和基础设施进行整顿完善。
德国的乡村治理起步于20世纪初期,其中对于村庄更新是政府改善农村社会的主要方式,历经了不同的发展阶段。
到了20世纪90年代,村庄更新融入了更多的科学生态发展元素,乡村的文化价值、休闲价值和生态价值被提升到和经济价值同等的重要地位,实现了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德国村庄更新的周期虽然漫长,但是所发挥的价值和起到的影响都是深远的,对于乡村治理来说,这种对村庄循序渐进的发展步骤更能使农村保持活力和特色。
德国村庄更新经验总结:
循序渐进型模式是针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需要不断调适现行的乡村治理目标、方式和手段,以求实现农村社会的整体效益,这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在循序渐进型的乡村治理模式下,政府通过宏观上的规划制定和综合管理,依靠制度文本和法律框架促进农村社会的有序发展。
4.
精简集约型:荷兰农地整理
土地与乡村资源匮乏下成长起的世界第二大农业大国
精简集约型模式是指在国土面积不大、乡村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通过整合现有农村资源,充分发挥地区优势,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以荷兰的农地整理为代表。
荷兰的国土面积仅为4万多平方公里,却成为了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业出口国,这样的成就和荷兰乡村实行的精简集约型的农地整理模式是密切相关的。
荷兰《土地整理法》与《空间规划法》的重要贡献
早在20世纪50年代,荷兰政府就颁布实行了《土地整理法》,明确了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各项职责和乡村发展的基本策略。在此之后通过的《空间规划法》对乡村社会的农地整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乡村的每一块土地使用都必须符合法案条文。
1970年以后,荷兰政府重新审视了农地整理的目标,通过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避免和减少农地利用的碎片化现象,实现农地经营的规模化和完整性。从荷兰农地整理推行的发展方向来看,政府已经改变了过去单方面只强调农业发展的单一路径,而转向多目标体系的乡村建设。
譬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提高自然环境景观的质量;合法规划农地利用,推进乡村旅游和服务业的发展;改变乡村生活质量,满足地方需求等。通过农地整理,荷兰的乡村不仅环境良好、景观美丽,而且农业经济发达,农民的生活条件也日益优越。
荷兰土地整理经验总结:
精简集约型模式是国家在农村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形下,通过对乡村的精耕细作、多重精简利用的方式,达到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经济社会效益。在精简集约型模式运作下,一方面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保护了乡村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也达到了村庄城市化、可持续性发展的目的。
5.
生态环境型:瑞士乡村建设
瑞士,生态环境增强农村吸引力
生态环境型模式是指政府在乡村建设中,通过营造优美的环境、特色的乡村风光以及便利的交通设施来实现农村社会的增值发展,提升农村的吸引力,其中瑞士的乡村建设最为典型。随着社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瑞士的农村和农民不断减少,但是瑞士政府依旧将乡村发展作为推动国家前进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实现乡村社会的繁荣。
从瑞士政府对于乡村建设的主要做法上来看,十分重视自然环境的美化和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瑞士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对农业发放资金补助,向农民提供商业贷款,帮助其改善农村环境。
瑞士田园风光增加休闲旅游收益
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和民间自筹资金的方式,政府为乡村建设学校、医院、活动场所以及修建天然气管道、增设乡村交通等基础设施,以此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在政府对乡村的持续性改造下,使得村庄风景优美,生机盎然;乡村静谧,环境舒适宜人;乡村基础设施完善,并且交通便利。
现阶段,瑞士的乡村将农村与周边的自然环境协调起来,以环境优美著称,有着独具特色的田野风光,因而成了人们休闲娱乐和户外旅行的好去处。
瑞士生态环境型经验总结:
生态环境型模式是以绿色、环保理念为依托,强调将乡村社会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休闲价值、旅游价值以及经济价值相结合,从而改善乡村生活质量,满足地方发展需求。生态环境型模式在工业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以及乡村建设已经达到领先地位的发达国家比较适用,也是农村现代化的样板。
6.
综合发展型:法国农村改革
法国:一体化农业+领土整治
综合发展型模式是指以满足农村现代化的需求为核心,通过农村建设的集中化、专业化以及大型化方式,推动乡村的综合发展,以法国的农村改革为典型。法国作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既是一个工业强国,又是一个农业富国。
法国只用了二十多年时间就实现了农村现代化建设,这主要是缘于法国政府采取了适宜的发展策略,积极有效地推进农村改革。法国农村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发展一体化农业”+开展领土整治。
所谓“一体化农业”,就是在生产专业化和协调基础上,由工商业资本家与农场主通过控股或缔结合同等形式,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企业方式,把农业与同农业相关的工业、商业、运输、信贷等部门结合起来,组成利益共同体。
实行“一体化农业”能够将农业和其余相关部门集合起来,通过其他部门和机构提供资金和技术指导带动农业建设,实现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