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宜宾县蕨溪镇了解到,该镇采取“议、筹、审、批”四步工作法,扎实推进村社道路建设。 “议”。坚持修群众愿意修、有能力修的路。在修每一条村社道路前,都要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修不修”、“怎样修”、“资金怎么筹”、“线形怎么走”、“损失怎么赔”等具体问题,讨论意见经80%以上的群众同意后,逐级向村、镇提交修路书面申请。“筹”。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给予村道公路一定的火工产品配套政策。村、社要修路,必须先将自己应筹集的购买火工产品的资金交到镇上,镇财政才配套相应的资金。“审”。收到村、社购买火工产品的资金后,镇上派出工作组实地审查修建方案,对公路的线形及走向进行论证,看是否符合标准,对占地、拆迁等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看是否合法、合理,是否违背群众意愿,是否会留下遗留问题。“批”。镇上审定公路修建方案后,正式发文同意村、社正式进行公路建设,对建设时间、建设标准、质量安全责任、物资资金管理等一一进行明确,村、社然后按政府的批复意见组织群众修路。 据了解,近2年来,该镇新修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