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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可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1-17
摘要:( 记者 裴睿 )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即日起至明年 2 月 5 日,成都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
  

(记者 裴睿)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从即日起至明年25日,成都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都属于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而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将是检查重点。

 

  专项检查有四方面内容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有四方面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其他权益维护情况。检查中,将依法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查处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在宣传阶段,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形式,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在121日至10日的自查阶段,相关部门将组织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从1211日至明年129日,区()县劳动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市劳动保障局、建委、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将派出联合督查组赴各区()县督促检查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此后到明年25日,市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劳动保障局法制监察处将对检查进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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