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崇州市燎原乡60多岁的李婆婆,因被养子邓某打伤,到隆兴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迅速行动,为其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依法为孤老维权。 李婆婆系燎原乡梓乐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999年,她与养子邓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于邓某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2006年,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双方遗赠扶养协议。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未及时分割及其他纠纷,导致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在今年2月的纠纷中,李婆婆被邓某打伤。为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隆兴法律援助工作站简化手续,为李婆婆免费提供律师服务,并多次与崇州市人民法院联系,请求其尽快给予审理。10月23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由邓某赔偿李婆婆6000元,终于为老人讨到公道。 (秦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