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通过出台一系列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及政策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权专项活动,着力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为9.69万农民工追回工资2.55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对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2006年,云南省建立了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3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劳动保障部门开通了农民工维权投诉专线,司法部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司法站(所),积极开展基层农民工法律援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两次下发通知,调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470元/月增长到680元/月,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45%。从2006年到2008年,实现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截至2007年底,全省农民工参加保险已达30.9万人,医疗保险12.7万人,养老保障9.7万元,加入工会组织的达64万人。 编缉:吴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