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集体经济 加快乡村振兴 夯实执政根基 --兴文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践探索 兴文县委书记 张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上、在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上、在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极端重要性,也指明了发展路径。兴文县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引领同步小康的重要抓手,在全县237个行政村全覆盖成立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村资公司”),建立“股权量化、品牌带动、盘活资源”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至2017年底,历史性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其中有经营性收入的村181个,收入1至2万元的村89个,2万元至5万元的村65个,5万元以上的村20个。预计2018年底,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人均收入达6元以上,培育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15个。 一、组建村资公司,让经济运营进入市场圈子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没有明确的主体,村企不分、账目不明、管理不善,无法适应现代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兴文县依法依规成立市场化运行的村资公司,解决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缺失问题。一是“四个统一”组建公司。按照统一注册、统一架构、统一章程、统一挂牌“四个统一”要求,在全县237个行政村规范成立村资公司,在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挂牌经营。村资公司具有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更好配置集体资产资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二是“两项法规”配强团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章程和程序选举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强化基层组织对村资公司的绝对领导。选拔58名懂管理、善经营的返乡人才、大学生村干部等担任总经理,逐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增强经营团队实力。选派237名党建富民指导员,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六项经营”明确范围。按照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明确由村资公司统一行使集体资产经营权,经营范围包括: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承担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项目建设;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农村电子商务。 二、灵活创收模式,让集体经济找准增收方子 创收、增收,提升自身“造血”功能,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根本途径。兴文县大胆创新实践,探索出集体经济创收“8+N”模式,拓宽增收渠道、灵活经营方式,解决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少、增收途径不多的问题。一是实体拉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统筹建设仓储物流等物业实体,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等农业产业实体,依托旅游兴建停车场、村旅游接待中心、村办游乐场、农家乐、民族服装厂等稳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如僰王山镇太安村村资公司投资控股80亩猕猴桃产业,发挥村资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自主经营,解决40余人就业,实现年产值40余万元,集体创收10余万元。二是股权量化。将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转化为村集体持有资本金,并在乡村两级党组织的组织引导下,由村资公司负责具体操作,入股信用好、效益高的农业产业企业。如五星镇大同村村资公司将“能繁母牛扶贫示范资金”50万元入股连天山生态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2017年集体经济按股分红9.8万元。三是服务增收。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变无形化的“该我服务”为有形化的“我在服务”,同步构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机制,以产业发展反哺集体经济。如九丝城镇新建村村资公司与石海茧丝绸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村资公司牵头负责全村蚕桑产业发展动员、技术培训指导、矛盾纠纷排解、配合蚕茧征收等服务管理工作,石海茧丝绸公司每年支付村资公司服务费1-2万元。四是品牌带动。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大农业品牌培育、塑造、营销推介和宣传保护力度,连片打造品牌农业产业集群,带动农业增效,集体、农民双增收。如僰王山镇永寿村村资公司通过注册“僰寿”商标,吸引企业投资入驻,对符合标准的翠冠梨贴牌统一销售,果农通过贴牌销售提高利润,村资公司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盛产期每年集体经济收入可超过20万元。五是盘活资源。转变过去单一的土地流转、无偿使用等资源配置方式,将流转土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等折合为村集体股份,入股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等经营主体,并按股权或约定比例获取资源收益。如大坝苗族乡四龙村村资公司利用天然溶洞,招商引进泸州名豪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洞藏酒及相关旅游项目,每年按股获得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六是劳务输出。村资公司通过组建小型施工队伍,从事农村农房、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合同形式约定,村集体适当提取管理费,增加集体收入。如共乐镇毛村组建劳务专业合作社,组织施工队伍承接5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实现村集体经济每年创收1万余元。七是土地经营。村资公司将闲置土地、自愿流转土地通过租赁或流转形式集中到集体,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整理,形成连片土地,再将土地的使用权承包给农业经营大户或者农业经营公司获取收益。如古宋镇桃子坪村和梧桐村村资公司按380元/亩流转农户土地,通过土地整理,再流转给古宋粮油公司发展富硒红粱,获得土地整理、协调、劳务等费用20元/亩,两个村共流转土地820亩,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64万元。八是村银合作。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将村集体收入、产业周转金作为风险抵押金存进银行,银行以抵押金为基数扩大一定倍数放贷,为农户发展农业产业提供资金,集体按一定的利率获得集体经济收入。如僰王山镇永寿村与邮政储蓄银行签订村银合作协议,规定村集体将50万元产业扶持金存入银行,银行在此基础上放大10倍提供该村50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并按5.15‰/月的贷款利率为该村村民提供1-3万元/户的低息贷款;村集体按1.25‰/月的利率获得50万元风险金的利息,年集体经济收益7500元。九是“N”上创新。充分结合村情实际,创新增收方式。如在设立“扶贫车间”的村,投入财政扶持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扩大为“农村工厂”,由村资公司管理运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村民就近就业增收。如共乐镇大沙坝村创新BOT模式,投入100万元的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由村资公司修建蚕棚、桑园、共育室等蚕桑产业基础设施,通过农户租用或回购等,实现集体经济盈利和循环发展。如建立供销社与村资公司资金互助、项目共建的改革模式,整合村资公司闲散自有资金,集中资金投资优质项目,解决村资公司自有资金少、无有效增收渠道等问题,促进村集体获得稳定收益。 三、盘活沉睡资源,让村资运行壮大资本底子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两个问题:一方面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初始资本,另一方面又有众多的集体资产和资源在“睡大觉”。兴文县通过“三变”深化改革、盘活资本,解决无本经营的问题。一是“确权”变资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等集体资源是必须盘活的资本。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权属确认、公告公示、建档立卷、登记办证”为核心步骤,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农田水利设施、四荒(荒山、荒水、荒地、荒滩)以及四旧(旧校舍、旧厂房、旧公屋、旧设施)等村级集体资源资产的清查工作,明晰各类存量资源资产的性质和权属,将清资核产后的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委托给村资公司运营管理。二是“投入”变资本。扎实开展财政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工作,将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股权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户持有资本。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将财政投入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等交由村资公司持有和管护,作为运营资本。政府购买的农村社会化服务项目向村资公司倾斜,由村资公司组织实施。村工作经费每年结余部分,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转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三是“项目”变资本。结合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动农户向新村聚居点集中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复垦闲置和节约的农村宅基地,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为经营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合作社和产业发展等项目时,各级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将50万元以下、技术含量不高的财政项目按照规定程序优先考虑由村资公司实施。 四、紧密利益联结,让当地群众紧跟党的路子 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农村集体经济,基层党组织建设缺乏经济基础,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坚持和巩固壮大集体经济,通过与群众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为村民创造就业、发展的平台,才能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一是以集体收益服务地方建设。按照比例提取一部分集体经济收益用于村资公司资本的再扩大再投入,确保集体经济发展可持续。在村资公司发展的初始阶段,集体经济收益主要用于集体经济发展资本积累。按照比例提取公益金用于村级文化、卫生、环境等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提高基层党组织“说话有人听、做事有人跟”的凝聚力。二是以财政分红助力扶贫济困。提取一部分集体经济收益作为红利金,按照商定方案分红到户,让群众享红利、得实惠。经村民大会研究制定福利金方案,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贫困户、五保户、困难户、残疾户、军烈家属等日常福利支出,让贫困群众感受党的温暖。三是以容错奖励激励干事激情。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从当年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新增部分,最高提取20%作为该村集体经济经营班子绩效奖励金,按照工作实绩考核奖励,激发经营班子干事热情。建立支持干事者、保护发展者、宽容失误者的用人机制,打消村级干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发展的思想包袱,增强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 五、强化监督管理,让集体经济走稳发展步子 村资公司属于会计贸易独立核算,随着集体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和经营方式的丰富创新,利益矛盾和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大,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生财、一手抓监管理财。在完善内部管理的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保障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兴文县注重“四个监督”,着力解决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依法管理。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村资公司监管。村资公司监事会定期检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监督村资公司的运营管理以及人员履职情况。二是民主决策。建立民主、科学的村资公司投资决策机制,所有较大项目投资、较大资金使用等,均由村资公司管理班子讨论提出,村支两委审核通过后,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决定后实施。三是审计监督。由县财政、审计、纪检与乡镇纪委联合组建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组,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增强村资公司负责人的经责意识,提高理财水平。四是乡镇监管。建立完善“村账乡管”,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投资占股,按照程序选举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或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村资公司监事会主席,充分发挥可控作用,有效监管村资公司运营。五是群众督促。选举1名责任心强的群众代表进入监事会,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处置权和分配权。全覆盖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村资公司财务检查监督,并公开监督结果。利用农民夜校、院坝会等形式加强宣讲,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到村资公司的监督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