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波)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已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四川省教委、四川省招委印发〈四川省中等师范学校招生面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73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加上被宣布失效的71个规范性文件,明年4月1日起将有144个文件不能再被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经省教育厅党组会议审定同意,《四川省教委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实施细则〉和〈四川省高等学校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的通知》等258个规范性文件将继续有效,而《四川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的通知》等37个规范性文件拟做修改。 按照规定,此次公布继续有效和2008年5月1日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主要依据。对于拟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将在2010年4月1日前按程序修改并公布;凡未经公布或公布(含此前已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010年4月1日以后将不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