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多名立法会议员今(13日)就警方处理被捕人士的程序事宜,向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提出质询。李家超指截至10月31日至少有3001人因示威活动被捕,年龄介乎12至81岁,其中510人被落案控告,罪名包括暴动、非法集结、藏有攻击性武器、刑事毁坏、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等;有430名被捕者未满18岁,占总体近20%;16岁以下有165人,19人被落案控告。
有议员关注3名13至15岁儿童8月29日被捕后,即使父母表明会履行保护及照顾子女责任,警方仍向少年法庭申请照顾或保护令。不过,保安局书面回覆指,警方没有备存申请照顾或保护令的数据,又指正涉司法覆核许可申请,不便评论。李家超强调警方处理未满16岁被捕者时,会安排一名相同性别的合适成人陪同落口供,拘留时亦按性别和是否成年分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