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一方面涉及到项目,一方面涉及到资金。可以说,这两项都与贫困地区、贫困户的精准脱贫息息相关。因此,也就容不得“劫贫济腐”的存在。尽管扶贫领域具有严管严控严打的大环境下,但仍有些干部借机发财,甚至出现基层“塌方式腐败”,不仅坑民害民,并且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扶贫“最后一公里”出现的贪腐问题,笔者以为,一是公开“缺位”。一些扶贫政策,各级干部了如指掌,但于群众而言就是雾里看花。扶贫政策、审批程序、资金使用等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等,也就有了贫困群众“给啥要啥”的局面,甚至有的村干部犯案后,才知道自己的待遇被被人侵吞了。 二是监管“缺位”。一些地方采取村账镇管、建立村财监督小组、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力保扶贫资金精准落地,监管手段不可谓不多,但是在“人”的监管上疲软,也会使一些基层干部有空子可钻。比如,一些干部本质上就坏,通过各种手段走上“村官”行列,见到空子时,必然是“蝇贪”本性大发。 因此,让“精准扶贫”里的腐败“见光死”,最重要的两条道,就是在公开上和干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首先是公开,村务公开内容如何保持“常新”,并且上面的内容一则真实,二则准确无误,不仅需要村干部的职业操守,更需要乡镇一级,搞好督促,尤其是对一些重大事项、重大开支,更应避免“走过场”,以让群众知晓扶贫政策真实情况。 其次,是干部队伍管理上。无论是下派的扶贫干部,还是当地土生土长的扶贫干部,均不能脱离监督与监管。一方面应在在“精准打击”基础上实现“精准监督”,形成本地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强大的合力,打通扶贫资金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应加强纪律和组织监管,防止基层干部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踩红线”。 “精准扶贫”才能“精准脱贫”。扶贫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尤显重要。作为基层干部,直接和群众面对面,可以说这支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扶贫大计成效。贪腐藏匿其中,必然让好政策大打折扣,更会让党的惠民政策落空。因此,于干部而言,应认清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远离腐败,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安全落实到位,如此才对得起国家和父老乡亲。 |